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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风受贿1700余万元被公诉

2009-10-12 18:06:16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电 记者从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获悉,曾担任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王海风在10年间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700余万元,日前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今年55岁的王海风系安徽省宿州市人,1995年10月至1997年1月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副区长,1997年1月至2001年8月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区长,2001年8月至2008年11月任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2009年1月13日,王海风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4日被依法逮捕。

王海风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蚌埠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据检察机关指控称,王海风于1997年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利用其担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区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土地买卖、征迁、办证、矿山开采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美元、港币、新台币及房产、股份、名贵手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超过1700万元。

据悉,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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