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方立案侦查“艾滋女”事件
法律界人士称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和诽谤罪
河北省容城县宣传部门昨日上午透露,网上疯传的“艾滋女事件”终有进展,当事人闫德利经三度检测得还清白。同时,容城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对该案件正式立案侦查。
未公布以何名义立案
昨日上午,容城县委宣传部将一份《“闫德利事件”有关情况说明》分别发放给媒体记者。虽然这份情况说明只有寥寥数百字,但是,这是该事件在网上疯传一周之后,官方首次出面正式对这起事件做出回应。
这份《说明》介绍,10月18日中午,闫德利到容城县公安局贾光派出所报案,向警方提供了161张有关其本人的不雅印刷品。据闫德利家人称,这些印刷品是2009年8月份在容(容城镇)贾(贾光乡)公路沿线及贾光村里陆续捡到的,当时基于个人方面的考虑,闫德利家人没有向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容城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正式立案侦查。
容城警方以什么名义立案侦查?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电话也在其列的容城县公安局的副局长孟贺安。“是刑事案子,但不归我负责。”孟副局长出言谨慎。随后,记者联系当地宣传部门,他们也未对此作出更详细的解释。
该案可能涉嫌两个罪名
此前容城警方称,博客上发送淫秽图片的IP地址均为北京市。而所谓“闫德利”的新浪等博客的管辖单位网络公司总部也在北京市,很多人倾向北京警方应该立案侦查。但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和朝阳区公安分局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北京警方尚未接到关于“闫德利事件”当事人的报案,也没有接到河北警方对此的协查通报,“目前不介入”。
一位警方内部人士分析,这起案件最大的受害人是闫德利。该案可能涉嫌两个罪名,一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是诽谤罪。
博客的始作俑者虚构闫德利患艾滋病的事实,不但严重损害了闫德利的名誉,还严重损害了279位公民的名誉。这种诽谤行为已称得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完全可以作为公诉案件来处理,由警方立案侦查。
据中新社、燕赵晚报
◇关注
闫家不堪其扰
破案后将索赔
昨晚8时,在保定一家接待中心,记者采访到一直帮助闫德利联系媒体的堂哥闫国清。闫国清说,连日来闫家人一直处于事件的漩涡之中,闫德利的身体和情绪每况愈下。其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不好,最近以来他们郁郁寡欢,常常以泪洗面。
自从闫德利返乡体检以来,国内大批媒体记者蜂拥而至。现在,在贾光村的闫家门口蹲守的记者仍然络绎不绝,一家人不堪其扰。19日晚,闫德利及其家人已经接受新华社的正式采访,此后不再接受其他媒体对这一事件的采访,希望各地媒体多多理解,闫德利及其家人希望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中调整心态,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目前闫德利已经辞去酒店领班的工作。这起事件给闫德利造成巨大的精神损害,一旦警方抓住犯罪嫌疑人,她将考虑通过司法途径,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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