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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资金45.67亿元

2009-11-23 16:40:25 来源:现在网综合

现在网11月23日讯 (长江商报记者 望隽)今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厅长张永祥作的《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资金45.67亿元

这份长达18页的报告,对4个月前出炉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了逐项回答。截至9月底,有关地方和部门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45.67亿元,占应纠正金额的63%(不含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审计问题和4所高校负债)。

其中,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6亿元,按规定下拨滞留欠拨资金14.87亿元,清理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1.08亿元,归还各类被挤占挪用资金1.82亿元,资金纳入专户储存4.77亿元,扣回高估冒算工程款1.64亿元,调整会计账目、细化预算编制等5.49亿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243项。

张永祥说,对审计查出问题,根据违纪违规性质及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和整改方式。对公路、水库、基建投资等项目审计发现的虚报套取、贪污受贿等问题,已向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1起,涉案24。对挤占挪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专项资金和违规集资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追回资金3.46亿元,10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违规问题,省财政厅也采取了整改措施。

人大跟踪监督审计整改工作

7月28日,省审计厅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来,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常务副省长李宪生等先后20多次就审计反映的问题,作出加强整改和严肃处理的批示,要求要确保无一例外地整改到位。

7月30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联组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专门的审议意见:要深入查找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有效防止审计查出问题的反复发生;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审计部门要做好国家财产安全的卫生等。

为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工作,11月12日,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质监局等3个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意见。

11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世茂率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人和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又听取并审议了省审计厅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任世茂要求,要在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同时,对多年来审计查出的问题摆表现、查根源、找对策、建制度;要将多次重犯的问题罗列出来,深入研究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规范化。

审计成果运用有待加强

听取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我省监督法实施办法也明确规定:“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审计机关应当在每年年底前,向本级常务委员会报告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然而,纵向对比来看这几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我们可以看出,有些问题在重复发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世茂在此前的一次会议上说到,比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高估冒算工程款的问题等。究其原因,是审计成果没有充分应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没有建立。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昌兰在上述11月20日的会议发言中说:“有些单位被审计查出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却在政风行风评议中被评为优秀单位。这其中就有审计工作结果并未被运用于行风评议的原因,客观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段远明在此次会议上说:“从审计结果来看,诸如优抚资金、救灾资金、移民补助资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等这些传统‘红线’,现在也被有些单位突破,挪用于满足自己机关干部的私欲。”

他建议,应该将审计工作与选拔任用干部、对审计对象领导班子的评价等结合起来,以严肃财经纪律、政治纪律。

据了解,省人大相关部门已着手向省委提出有关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的具体意见。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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