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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部负责人:经济适用房不得用于出租

对经济适用房现身网上租房信息,武汉房管部门昨表示——
2009-12-18 08:12:38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12月18日报道  “为什么网上租房信息,有许多是经济适用房啊?”昨日一读者致电本报。武汉房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凡是经济适用房,都不能用于出租。

昨日,《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武汉租房网上出现大量出租经济适用房的信息。记者随即上网搜索,并与几位房东取得联系。“我的房子不是通过摇号购买的,是拆迁还建房。”香堤美景一舒姓房东表示。其他几个小区出租房业主回答也很相似。

对此,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不是还建房,只要是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内都不得交易,也不得出租。对擅自出租、经营或违反规定转让的,由区房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依规定收回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武汉顺驰客户部经理王晓龙透露,目前确有一些经济适用房在“隐性”租赁,主要是房主不了解政策。

(楚天都市报  刘昊)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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