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2月31日报道 明年7月1日起,我省将启用新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药品目录)。
今起至明年1月6日,调整工作方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湖北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hb12333.com/)查询。
200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不进行调整,并于2009年12月22日前开始执行。乙类药品调整品种总数(含调入、调出和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品种)为243个。对《国家药品目录》中已有的品种原则上不调出。药品名称不得使用或标注商品名。
调入药品优先考虑:适应本省医保基本需求和临床用药习惯的品种、适应低收入群体和基层用药需要的品种、本省制药企业生产的品种特别是创新药。
已有替代药物,且价格高于替代药物或毒副作用明显大于替代药物;临床基本不用或者用量很少的药品等类型则予以调出。
本省调整工作将于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3月底前发布新版《医保药品目录》,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楚天都市报 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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