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2009年5月18日 内容据《新闻1+1》请你给我们介绍一下,每当有这样一起跳桥事件发生的时候,有多少人的正常生活会因此而受到干扰?
黄丽娜:
就以这次陈富超的事件为例的话,因为他跳的是海珠桥,而海珠桥是广州连接珠江两岸一个比较重要的渠道,他又选择是在早高峰时间,也就是7:10分-12:10分这期间。我们曾经做过一个简单的观察,像这种跳桥,一般警方一定会出动一艘水上的救助船,这艘船上会有6-8名的水警,同时至少会出动一到两辆消防车,也就是10-20名的消防人员,同时就会有20-30名的交警、保安,然后治保人员,维持整个跳桥现场的秩序、旁观的人群,以及疏散周围的车辆,这是政府投入的这些成本,其他还有市民要付出的成本。以这次陈富超的事件来说,他站在海珠桥上5个小时,就造成海珠桥两车道双方向封锁交通也是5个小时。海珠桥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交通渠道,我们曾经做过一个测算,一分钟之内通过这里的车辆大概是有60-80辆,也就是说按5个小时计算,当天就有将近4万辆车因为他这个跳桥事件无法正常通过。然后我们也曾经计算过一下,按照每辆车上乘坐两个人计算的话,差不多有8万市民出行受到影响,这还不包括乘坐公交车的,因为很多市民当天因为公交车无法通过海珠桥,必须选择下车,然后步行过桥,或者是绕道经过。所以总的来说,加上浪费的这些时间、政府投入的财力,包括每个市民需要为他跳桥付出的迟到的这些成本,曾经有人算过,说这一次跳桥事件大概要社会支付100万左右的成本来为他这个事件买单。
主持人:
谢谢黄丽娜给我们带来这么详细的分析。王教授,听完了这笔账以后,你觉得这么大的麻烦应当由谁来解决呢?
王锡锌:
刚才我觉得记者的介绍。
主持人:
一次就100万。
王锡锌:
对。如果我们站在广州市民的角度,特别是受到这个具体事件影响的当事人的角度,我完全能够理解他这笔账的含义,其实100万也可能都还低估了。
但是我觉得账不能够只算经济,我们必须意识到,社会中肯定会存在一些矛盾,矛盾如果不能以某种比较制度化的,低成本的方式来解决的话,矛盾就会升级,矛盾的升级意味着每向前推进一步,我们要解决冲突,解决矛盾的成本会更高,所以在这里实际上我认为这个账如果要算的话,可能还需要追问,到底是谁直接的导致了这笔账的发生,形式上看好像就是扬言要跳桥的人,但是情况不是这么简单。如果有正常渠道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成本是可以避免的。
主持人:
谁来支付这一次次跳桥带来的损失呢?
王锡锌:
如果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支付这种成本,或者说承受这种损失的,应当是对事件负有责任的人,而如果你做这种责任分析,必须要找到原因在哪里,所以原因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链条,我们刚才说了,各种各样的有效的解决这些纠纷,这些冲突的制度机制运转不灵,我觉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其实我们最后实际上是社会在为这一次次的事件买单。
主持人:
当我们关注这件事情解决的时候,最终要为当事的双方,一个是跳桥者,一个是推他跳桥的老汉,都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的话,这种处罚您怎么评价?
王锡锌:
如果从法条,或者说从法律的技术,特别是从刑法的适用来看,对这两个人,包括跳桥者,刚才报道中说了,可能要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来定罪,对推人的老汉要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我刚才已经说了,从刑法的技术上来说,定罪可能没有问题。但是在这里必须要看到,第一,如果对这些人定罪,有没有,我们能不能够将问题就在这里终结,不要再追问别的。第二,定了罪以后又怎么样,能不能解决问题。其实我认为可能很难解决问题,因为假如他的诉求得不到解决,假如他合理的权力得不到保障,他可能还会有其他的方式。我们有一句古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威之,没有办法。
其实我还有一个很具体的事例,就在这一次的跳桥事件发生以后,据报道,广州又出现了两起跳桥,已经比较形象地说明这一点。
主持人:
您看准备跳桥的人,我想包括所有的12名准备跳桥的人,他们虽然说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但是他并没有去危害社会的公共安全,而且他们也并没有采取一种极端的去危害社会的做法,为什么还要判他们罪呢?
王锡锌:
如果从这个事件来看,可能在这里,它是关注到了、考虑了这个个案典型的后果,为什么定他的罪,其实如果我们站在刚才记者所提供数据的角度,他有这么恶劣的,至少从经济意义上来说,直接的、恶劣的后果,如果产生了这么多的后果,我们要追究人的责任,而这些人表面上看起来就是导致后果发生的人。
但是这里的这样一种定罪,的确我们需要考虑它发生的一个社会的场景,这个场景如果不考虑的话,定罪有的时候可能脱离了整个社会,而变成一种简单的刑法条文的套路。
主持人:
王教授您看,这件事情表面上是这两个跳桥者,推波助澜者给社会增加了很大的麻烦,添了很大的麻烦,但这件大麻烦真正的肇事人是谁?
王锡锌:
正如您刚才所说到的,这个跳桥者本身不是最大的麻烦制造者,因为从跳桥行为来看,包括各种各样的这种通过极端方式来维权的当事人来说,他们的方式是极端的,但是我认为他们还不是反体制的,也不是反社会的,事实上他们恰好是想诉求,通过体制化的方式来解决他的问题,比如说让官员重视,让法院能够重视,能够帮他解决问题,而他解决的方式,要么是诉诸民众的同情心,要么是诉诸我们体制的启动。所以最大的问题可能就是我们维权机制如何高效,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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