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时报》报道昨天,重庆市高院对李义等2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驳回李义等18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11月5日,重庆市二中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放火罪,抢劫罪,判处李义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1万元(本报曾作报道)。
在重庆开县当地,流传着“临江乱不乱,老鼠说了算”的“江湖传言”。老鼠是指绰号“米老鼠”的李义。他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于2001年8月13日,伙同李高清等人将回到开县奔丧的解放军某部副参谋长张某打伤后,李义等人开始有恃无恐,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结构清楚,分工明确,管理严格。李义和团伙成员分别担任法人代表、站长等职务,李义的妻子分管财务。团伙成员在伙食团统一吃喝,“上班”期间不准打牌、喝酒,对违反者进行罚款。
该组织以开县市场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开县江里客运有限公司为依托,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对开县临江镇境内农贸市场和客运市场形成非法控制,非法获利3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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