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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法惠民生

2010-01-02 09:36:33 来源: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1日电养老金可跨省接续转移;“救助基金”紧急情况下可在第一时间为交通事故的伤者垫付“救命钱”……一批新法律法规政策1日起生效。它们将惠及更多民生。

  ●退休人员养老金再增一成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这一决定彰显了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
此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于1月1日起施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救助基金”:紧急情况下为车祸伤者垫付“救命钱”
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作了规定: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管好商业广告,还电视荧屏“洁净”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的内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禁止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内容……
“办法”还规定,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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