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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打“擦边球”当严惩

2010-01-05 09:29:10 来源:现在网综合

广告收入是电视台的经济支柱,一旦减少广告播出的时段和次数,势必会使广告收入锐减,电视台的经济利益也将受到重创。于是,电视台只得铤而走险,钻限播令的空子,在电视剧插播广告时频频打出“擦边球”。

在乒乓球比赛项目中,运动员打出了一个“擦边球”,不仅被判定为“好球”得分,而且会赢得观众的喝彩。未曾想到,一些头脑聪明的国人,便将国球比赛的判罚标准,也不折不扣地引用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去,在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上热衷于打“擦边球”。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在对这类“擦边球”判定上,采取的是模棱两可的态度,既不像国球比赛那样判其为“好球”,也不像对待明显违规者那样判其为“坏球”,导致打“擦边球”现象在社会各个领域中普遍存在。

电视台不顾公众利益,为了追求私利而视“比赛规则”为儿戏,处心积虑地打“擦边球”,受伤的依然还是广大电视观众。那么,面对电视台打出的“擦边球”,广电总局将会如何“裁判”?无可奈何的观众也只能把唯一的期望寄托在“裁判长”身上了。

显然,广电总局肩负着净化广播电视传媒的社会责任,承载着亿万电视观众限播电视广告的民意诉求,应敢为人先,旗帜鲜明地判定“擦边球”是“坏球”,且是严重“犯规”行为,当给予严厉处罚。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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