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奖励6万元,考上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奖励3万元……新年伊始,恭城县正式实施的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进行奖励的政策。
恭城县只奖考公务员一类,对于其他职业的考试及就业是不公平的。另外,这与各地风行的奖励“高考状元”政策有很大的区别,要知道,奖励高考是单纯的教育奖励机制,而奖励考公务员却带有赤裸裸的功利性。
更为关键的是,奖励资格所属的单位中,无一不是恭城县的上司领导。这一点,是远远要比此政策的不公平性及功利性更为恶劣的。桂林市直属机关、广西区直机关、中央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行政级别上,都可谓恭城县领导们的“天”。将来能考上这新级别的考生,很可能就会直接领导着恭城县委县政府。为了讨好未来的领导,恭城县领导还真是有心——这就好比买股票,潜力股的力量永远是无法想象的。
讨好领导,尤其是用“奖金制度”讨好领导,说得直白一些,就是行贿。只不过,这次行贿的对象有一定的“潜伏期”罢了。表面上,恭城县的领导们是为了鼓励考试本身,而事实上,他们却是用的全县纳税人的钱。我们当然有理由质疑,这些奖金有没有经过当地人大部门的预算?抑或是经过当地民意机构的听证会议?
反过来想一想,奖励“潜伏”的领导何尝不是一种无奈呢?各地政府的“驻京办事处”就是最明显的例子。虽然近些年来,许多地方撤销了“驻京办事处”,可是,官场的潜规则及官员心目中的“领导先走”理念却仍然挥之不去。
相信重奖考公务员的政策,经过媒体的热议之后,很快就要取消了。可是,官员心目中的“领导先走”理念,仍然可能根深蒂固。这个时候,在制度设计上完善权力之间的制衡机制,避免权力的“自肥”现象,则显得尤为重要。
1月3日《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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