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1月6日报道 记者昨获悉,《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月1日起施行。新规对企业招聘和辞退残疾人,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企业聘用残疾人,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应自招聘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企业终止或者解除与残疾人劳动关系后,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长江商报 望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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