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1月7日报道 省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主任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于1月14日在武昌召开。会议还审议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的决定》。
记者同时获悉,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1月26日在武汉召开。罗清泉强调,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巩固应对金融危机的成果和动员全省人民,团结一心,克难奋进,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长江商报 望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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