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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完成制定“物业管理条例”

2010-01-15 08:07:15 来源: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1月15日报道 (记者周海滨)武汉今年将出台“物业管理条例”。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松在市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报告,已通过二审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今年有望出台。

市人大常委会去年重新制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草案将住宅物业、非住宅物业及老旧城区社区均纳入法规调整范围,明确物业管理中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平等保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杨松介绍,常委会今年将把立法重点放在推动科学发展、保障“两型社会”建设上,制定和修订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处理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完成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对15个项目开展立法调研。

市人大代表李楚星:不能履职的代表、委员应“下课”

刚刚卸任的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李楚星代表,在人大常委会任职三年期间,在21次常委会会议上19次发言,是常委会会议上的“活跃分子”。“不能履职的代表、委员,应制定制度让他们‘退出’”,李楚星说。

谈起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李楚星坦陈,他当选人大代表三年,从未到所在的选区述职,“有关的制度有了,但是没有落实”。

他建议,要让代表在选举时“亮相”,“一听讲话,代表对选民有没有感情、有没有水平,一目了然”;要在事关民生问题上开展“与选民互动的活动”,不能走过场了事;“那些参加常委会几年还没发过言的,应该劝退”。

市人大代表方洁:人大代表审议政府预算须“上课”

市人大代表方洁刚刚卸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作为金融学教授,在她担任委员的三年时间里,对经济等议题常有“真知灼见”。她认为,市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议有待加强。

“预算报告很专业,非专业的人大代表很难看懂”,方洁认为,这导致代表对预算的意见偏少,“例如对中央扩需资金的使用,不仅要问投资总数、项目数,还要问这些钱用在哪里,有何财政风险,政府投入的绩效如何等。”

她建议,应对代表审议政府资金预算展开专题培训,让每位代表掌握审议预算的方法。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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