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
营造创新环境
长江日报讯(记者胡孙华马振华)不少代表委员认为,建设“创新之城”,政府必须作出促进创新的制度安排,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氛围。
出台创新政策
陈纯星委员说,政府应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创新的法规文件以及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并在投融资、技术标准、对外贸易、政府采购、财政资助和消费政策等方面出台一些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有不少政策配套“动作”,比如对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制订的企业给予奖励或补贴;通过首购、订购、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等措施等,关键在于落实这些好的政策。
鼓励创新人才
在建设“创新之城”中,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实施“人才特区”战略,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聚集一批科学家、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等多种形式的激励,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等。列席代表杨新年说,武汉从事科技的人数很多,但真正领军人物不够,政府应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人才冒头,培养创新带头人。
塑造创新软环境
陈平代表说,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和创业基地是搭建创新平台很重要的内容。吴怀宇委员则认为,打造创新平台,不单是在硬件上下工夫,还要塑造创新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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