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周海滨通讯员高建洲)记者昨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武汉拟于今年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中心城区1500元/年、远城区1000元/年统一提高到1600元/年。
市民政局在报告中介绍,将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数据库,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
据悉,武汉市自2008年10月启动农村低保后,目前共有2.4万户、5万人受惠,2009年全年支出农村低保金2200万元。
去年底,武汉还出台了农村低保五大配套救助政策,包括家庭子女入学免收杂费、教材费;对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的农村低保户,可按高于非农村低保对象倒房户资金补助标准的50%补助;科技扶贫优先;对司法部门受理的农村低保对象民事诉讼案件,应为其指定专职律师代理,免收律师代理费用;殡仪“五减三免”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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