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泉通讯员法剑)记者昨悉,因犯信用证诈骗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逃税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敲诈勒索罪,2009年12月30日,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严汉青被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罚金人民币280万元。
严汉青1993年至2007年先后担任湖北雅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国宾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8月20日,因涉嫌犯偷税罪被刑拘,同年8月29日被逮捕。2009年上半年,该案被提起公诉。
信用证诈骗
造成损失350余万美元
1993年5月,严汉青与另一被告人郭少庆分别担任雅柏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期间,以雅柏综合停车楼作抵押,先后向有关单位和金融单位借款,至1995年10月,共计借贷人民币2420余万元未归还。
1995年9月至1996年8月,严郭二人为偿还债务和公司业务,与时任上海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陈某勾结,以雅柏公司购进装修材料的名义,编造了3份进口合同,骗取农业银行江岸支行等3家银行信用证4份,折合人民币3592万余元,造成实际损失3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20万余元。
虚假出资,负债私企傍上国资移花接木,国资背上巨额债务
1997年,严汉青等人租赁湖北省武汉军用供应站部分房产成立武汉国宾大酒店有限公司,分别向建行江岸支行、武汉后湖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欠下4900余万元贷款本息无力偿还。
为谋求转嫁债务,严汉青遂向军供站提出合资组建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宾股份)。1999年,军供站站长周学军提出,在合资组建国宾股份后由其任总经理,严汉青同意。双方于2000年12月组建成立了国宾股份。严汉青等人以国宾有限公司经虚假评估的净资产3000万元股本入股,军供站以其5587.97平方米的2号楼和7073.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入股,入股股本2000万元。法院认定,严汉青虚假出资金额达2200万元。
2001年10月8日,国宾股份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原国宾有限的1630万元贷款转至国宾股份名下。
2005年和2006年,因国宾股份成立后连年亏损,拖欠的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国宾股份被诉至法院。短短几年时间,军供站因周学军的违法行为,直接造成了2000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2009年11月20日,孝感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滥用职权罪、逃税罪、贪污罪,依法判处周学军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打劫”部下受贿款180余万元用来炒股赚了200多万元
2001年至2005年期间,国宾股份公司员工陈某利用任公司桑拿部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该部员工贿赂人民币200余万元。获知这一情况后,2005年9月,严汉青以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相要挟,威逼陈某交出受贿钱款180余万元。严汉青将上述款项中16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余款被其挥霍。法院认定,截至2009年7月,严汉青通过该款炒股获利236万余元。
2001年至2004年间,严汉青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从截留收入中侵吞人民币166.87万元,供其在美国的子女学习、生活开支及个人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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