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1月17日报道 父母上诉八年半终使无期改判,昨在家乡摆50桌酒席接儿回家
在何鹏服刑八年半的时间里,其在农村生活的父母长期在昆明、北京、广州等地上访申诉,期间,与何鹏案相似的广州许霆案从无期改判为5年,更是让何鹏看到了希望。昨日,何鹏终于在服刑八年半后出狱。
接儿回家 父母“百感交集”
昨日凌晨零点,何鹏刚好服刑满八年半,看守所为何鹏办了相关手续,并连夜将何鹏送回家。
当天,有500多位亲朋好友到何家祝贺,中午的酒席从原来的30桌,增加到50桌。父亲何建贵亲手为儿子披上扎着大花的红布,何鹏说,“大花里包着一包东西,我母亲说是保我平安和幸福的。”对于儿子改判回家,父亲何建贵“百感交集”。
回家后的何鹏说,他需要冷静一段时间,然后找个工作,成家立业,报答自己的父母。
“三抓两放” 最终被判无期
2001年3月2日,何鹏持只有10元钱的农行金穗储蓄卡,在云南建行一台ATM自动柜员机上查询,当时机器发生故障,ATM机失控,何鹏发现这一现象后,两天连续取款221次,共429700元。
当时,何鹏是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学生,他一下子获得40多万元,本以为是“天上掉馅饼”,但最终也是因为这次“意外”,他身陷囹圄,一审被曲靖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从何鹏第一次被抓到被判刑,经历了一波三折,何鹏被“三抓两放”,预示着这个案子的特殊性。
2001年3月5日陆良县公安局以涉嫌恶意透支为名,将何鹏刑事拘留,3月12日因“未构成信用诈骗”予以释放。2001年4月6日,公安部门再次以涉嫌盗窃将何鹏执行逮捕。2001年11月13日,经检察院取保候审予以释放。2002年3月11日,因“涉嫌盗窃”,何鹏第三次被公安机关逮捕。第一次被抓后,40多万元现金全部追回。
2002年4月曲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3个月后,以盗窃罪判处何鹏无期徒刑。何鹏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02年10月17日,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7次进京 八年半上诉历尽艰辛
此后,何鹏的父亲何建贵和母亲孟小月开始了8年半的上访路,这两位云南省陆良县寺耳堡村土生土长的村民,辗转于北京、广州等地,遍访法律界人士,与全国各大媒体打交道。他们复印了很多上访书和一些打油诗,要替何鹏“伸冤”。当时没有找到真正的法律人士,何建贵、孟小月就和“土律师”一起上访。在他们家,申诉材料堆了一个房间,车票都装了一纸箱。何建贵称,上诉期间,他们家花费了10多万元。这个在农村本来还算宽裕的家庭,也只能负债累累。
上访的日子很艰苦,每到一地,孟小月就经常到蔬菜批发市场,捡没人要的菜,作为她和何建贵的口粮。2009年春节刚过完,何建贵和孟小月就带上他们的锅碗瓢盆出发到北京上访,这是他们为了何鹏案,第17次进京上访。到北京后,他们每天早上4点准时起床,走2公里的路去坐公交车,每天准时“上下班”,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等地上访。
2009年的冬天,北京下着暴雪,何建贵和孟小月找不到房子租,又舍不得花钱住旅社,就坐着公交车在北京城转。公交停运后,他们就找到一个楼房的拐角处,相互依偎到天亮。
“遵循先例” 何鹏案意义重大
2007年年底,广州对许霆案进行判决,何鹏案也得以走进公众视野。这个比许霆案发案早5年的案子,在此时被冠以云南版许霆案出现在各大媒体。
许霆案改判宣判当日,何建贵和妻子孟小月千里迢迢赶到广州,希望见媒体,扩大何鹏案的影响。当许霆父亲被媒体包围时,何建贵夫妇则在离广州中院不远的一个小招待所陆续接待了几家媒体。
遇到许霆的父亲许彩亮,何建贵才真正看到希望。许彩亮为何建贵介绍了广东的律师,还给他们“指路”,两人不断有联系。“我出了很多力”,许彩亮自己也认为。
继许霆案改判后,何鹏案的改判,再次成为轰动司法界的又一案例。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杨名跨律师认为,何鹏案具有标杆意义。许霆案是民意促使“司法回归理性”,司法裁判不能机械化运行,不能枉顾法理诠释法律。而“云南许霆案”的标杆意义,是使我国“遵循先例”的判例法实践成为可能。
(长江商报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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