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涉嫌受贿1800万元,另有1600多万财产来源不明;未当庭宣判
昨日,被坊间称为“最有理想贪官”的广东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案在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叶树养涉嫌构成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具体涉嫌受贿人民币936万元、港币880万元,此外还有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叶树养在法庭上泣不成声地表示,他觉得极度内疚,极度惭愧,完全接受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此案将择日宣判。
别人送钱是“因为我为他们办了事”
恪守“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的“五不原则”,“兢兢业业”19年,制定“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贪腐目标,叶树养因此被称为“最有理想贪官”。
昨日上午9时,叶树养及姜海文被警察押进法庭。此前照片上意气风发的叶树养现在头发花白,步履蹒跚,显得十分苍老。几名公诉人将叶案材料从一个大纸箱里抱出来分堆在桌面上,这些案卷材料重叠起来至少有1米多高。
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表明,叶树养涉及多个领域的犯罪事实,其中受贿罪涉案共11件,受贿金额为1800万元,另有1600多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姜海文涉嫌为叶树养的受贿斡旋牵线搭桥,受贿28万元。
在法庭上,叶树养和姜海文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相关证据也表示认可。但叶树养对具体的受贿地点、受贿细节等,仍有少许异议。“叶树养,为什么别人会送钱给你?”公诉人问。“因为我为他们办了事。”叶树养听后干脆地回答。
“孩子收的红包别算非法收入”
公诉人在昨日的庭审过程中表示,叶树养家的合法收入包括叶树养本人及其老婆的工资福利、女儿结婚收受的亲友礼金等,共计有100多万元。但叶树养在一定的时段内收取的贿赂款,每月竟高达19万元(不包括财产来源不明部分)。
“两个小孩以前收的利是(红包),希望不要追究……”叶树养在法庭上说,他的两个孩子过节时收下的亲友红包,是一种亲友间往来的习俗结果。其辩护律师也说,孩子未成年和未结婚前收的“年节红包”,跟叶树养的受贿行为无关,应属合法收入。公诉人则表明,按照习俗送红包应该是对等的,但无证据证明叶树养对等地送出过类似数额的红包,因此不算合法收入。
公诉人还在法庭上说,案发前,叶树养的巨额赃款存放在不同地方的亲属家中,这些钱都由保险柜锁着。其中,一位亲属家中的1个保险柜高达1米,叶树养把装着钱的塑料袋放在里面。
“立案前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公诉人在昨日的庭审中说,叶树养在立案前就已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叶树养的辩护律师则说,叶树养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期间有立功表现,其亲属也都积极协助调查并退赃。
其中,叶树养举报他人犯罪的线索详细,使一个企业家和一个干部受到有效查处。另外,叶树养在任期间,曾在造林绿化、抗雪救灾、侦破命案等方面表现突出,曾获“广东绿化造林先进个人”、“公安部抗雪救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希望法院在量刑时考虑这些因素。
但公诉人在庭审中也表示,叶树养涉及的犯罪金额特别巨大,影响特别恶劣,依据其犯罪实情当数罪并罚,按照法律规定最高可判死刑。叶树养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落到这种地步,完全是其人生观和世界观发生了变化,没有把握好自己的人生方向所致。
据新华社、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
◇现场
“希望看在上有父母
下有孩子的情况下从轻判决”
昨日庭审进入辩论阶段时,叶树养获得了充分发言的机会。他拿出事先写好的“忏悔书”宣读,数度声泪俱下。
叶树养说,法庭对他的审问完全公正,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意见。一年多来,他在不断反思自己,感到无比痛苦,眼泪都流干了。要不是有办案人员开导和家人的关爱,他早就没有活下去的信心。
“我是农民的儿子,父亲担柴卖菜供我读书……我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从生产大队队长做到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最终成为罪人的原因有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我没有自尊、自爱、自重,教训惨痛、深刻。”叶树养还说,他在春风得意的时候飘飘然,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对不起党、人民和父母。他后悔莫及,甘愿接受法律惩罚。
“希望看在我上有90岁高龄父母,下有未成年孩子,主动交代问题并退清赃款的做法上,对我从轻进行判决。”叶树养在“忏悔书”的最后部分说,他希望自己能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旁听席上的亲属听罢,顿时放声抽泣起来,叶树养此时也哭得更加伤心了。
庭审结束后,叶树养即被警察带走。此刻,叶树养的亲属纷纷站起身来满目忧郁地看着他,还有两名年轻人与他打招呼。叶树养听见呼唤马上转过身来点头,眼眶迅疾潮湿。警察见状示意叶树养移步,但叶树养的两条腿明显向下瘫去,警察只好将其扶起来前行。
◇关注
受贿28万元 堂外甥同堂受审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虽然叶树养案牵连人员众多,但昨日与他同堂审理的只有叶树养的堂外甥姜海文。
1970年出生的姜海文,是叶树养堂姐的儿子。案发前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工作,并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检查机关指控,作为叶树养在矿产投资、工作岗位调动等方面的代理人,姜海文帮助叶树养受贿180余万元,其中他本人占有28万元。因此,姜海文也构成受贿罪。
据韶关浈江区法院有关人员介绍, 叶树养出事后,姜海文即从单位消失。“不久就听说他在深圳被纪检机关抓了,估计是想外逃没有逃出去”。但姜海文的辩护律师说,姜海文是在叶树养被“双规”后,主动到韶关市公安局自首的,并且主动向办案部门讲清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很好。
昨日的整个庭审过程中,姜海文没有为自己做过多的辩解和陈述,每每回答法官或公诉人的提问,都显得语气平缓、简洁。庭审结束时姜海文低声回答法官的提问说,他希望法庭能对他从轻判决,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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