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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不容回避

2010-01-22 00:13:01 来源:长江商报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2009年经济数据称,全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7%。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下降0.7%。统计局局长马建堂1月21日表示,居民消费价格反映的是居民用于消费支出的物品和商品的价格变动,而购房在我们统计定义里是作为投资的。(1月21日人民网)
    从数字上看,经济增长复苏强劲,物价水平微降,日子当比去年滋润许多,可为什么没感觉到呢?作为与GDP定期同时发布的经济指标,CPI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民众的生活压力。宽松还是紧缩的货币政策,取决于通货膨胀与否,CPI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显示出消费者的购买力是上升还是下降,也左右着商业经营的成本,影响着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马局长的话言简意赅,房价波动不计入CPI,因为住房是投资品,而非消费品。这就意味着,如果其他计算指标不变,即使房价翻了十倍,CPI也不会变化,这显然不能反映出实时的居民消费水平,因为房价飞涨已经严重挤压了老百姓手中的购买力,双方是零和效应的关系。
    事实上,一次性购买房屋的支出不计入CPI统计,也是许多国家的通行惯例。必须承认,与其他商品不同,房屋并非不断购买的消费品,属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品。在CPI统计中,这一指标主要通过包括房租、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项目的居住类价格变化来体现。但必须要注意的是,在我国CPI构成中,居住类价格权重为14.96%,而欧盟和加拿大的此项权重都超过了20%,美国甚至高达40%。在房价高涨的当下,这个比重显然过低。显而易见,与发达国家房价较为稳定的情况相比,统计权重低、房价增速快的现实都迫切要求改变CPI的统计方法,避免指数严重失真。
    国际惯例不应成为拒绝改变的幌子,因为房价对民生的影响不可同日而语,对CPI保真才是真正负责任的做法。如此说来,早已跨过温饱线的中国,不应只盯着食品价格的涨跌,房价变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不容回避。
    ◇ 宋鹏伟 (山西太原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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