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一言(江苏 媒体人)
昨日,湖南邵阳市洞口县法院对原城步县县委书记吴艺珍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吴两罪并罚获刑15年。家属称,邵阳市检察机关至今未能追到“120多万元的赃款”,在此情况下判决,难以接受,将继续上诉。(1月27日《新京报》)
湖南城步原县委书记吴艺珍受贿案,最大的焦点,不在于他到底贪污了多少钱,而是其女在博客上为其喊冤。如今,吴艺珍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审获刑15年。庭审时,吴称本人遭遇检方刑讯逼供,违心承认受贿。判决后,其女表示将继续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为父鸣冤。
此前吴艺珍还在上大学的女儿写博为父喊冤,却遭到公众几乎是一边倒的普遍质疑。这也可以理解,一是时下贪官实在太多,公众对贪污腐败是深恶痛绝,对贪官更是抱以惩之而后快的心理,所以没有人会相信吴艺珍真的被冤枉,哪怕喊冤的是她的女儿。其二,此前很多贪官都称自己很冤,对此公众一直怀有戒备和警惕之心,贪官的脸上不会写着“贪”字,至于用家境贫困、生活俭朴、善良和富有爱心的假象,掩盖贪婪私欲膨胀本质的贪官就太多了。因此,吴艺珍女儿喊冤和列举的事实,难以让人信服也未能博得公众的同情。所以,吴艺珍案被曝光后,公众的潜意识里认定其就是不折不扣的贪官。法院的一审判决,也印证了公众的心理倾向。
笔者想说的是,此案远没有结束。也许我们可以不去搭理吴艺珍女儿的喊冤,但司法部门不能无视作为公民的喊冤的权利!吴艺珍到底有无冤情,这是司法部门的事,笔者无从臆断。但是包括吴艺珍提出的遭遇检方刑讯逼供等此案中诸多细节不能被忽视。据报道,吴艺珍女儿曾开博为父鸣冤,吴被双规后,42名县人大代表也曾联名上书称其被举报,属政治排挤。情况是否属实,这42名县人大代表为何联名上书,又有何背景?还有,邵阳市检察机关至今未能追到“120多万元的赃款”,这是判定贪污最重要的证据,就连主办此案的邵阳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龚文卿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该案最大的瑕疵就是没有追回赃款。为何这一至关重要的证据未确定法院就做出了判决?背后是否还有什么隐情?
这些疑问不厘清,诸多细节不向社会公布,对吴艺珍的判决既难以服众,更经不起法律的推敲。这就难怪家属不服。我们不能因为这起案件涉及贪污问题,就滋生先入为主的心理倾向,对贪官,笔者无意怜悯,但对一个公民的喊冤,一个涉嫌贪污且被法院判处期刑的“罪犯”依法对判决提出异议,我们不能无视。“贪官”的法定权利应该受到尊重,而且在当前诸多疑点未消语境下,司法部门应提请上一级部门或第三方介入调查,让此案办得让人信服。哪怕最终调查结果认定,贪官不冤。笔者以为,现在启动相关程序,对此案重新调查,是十分必要的,至少做法本身体现了法律的严谨和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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