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邓子庆
湖北大学行政管理系副主任、社会学博士张继涛先生认为武汉的士司机爱抱怨和爆粗口可能是路怒症的表现。高级心理咨询师李萌则表现出了对的士司机同样的“同情”:这是一个让人心疼的群体,他们喜欢抱怨并不是真的抱怨交通阻塞、开车压力或挫折,而是他们对生存状态的不满意。(见今日本报A13版报道)
根据新版《牛津词语大辞典》解释,“路怒”(roadrage)是形容在交通阻塞情况下开车时,压力与挫折所导致的愤怒情绪。“路怒症”患者的怒火会突然爆发,开始骂人、动粗,猛烈程度往往让人意外,甚至毁损他人财物。武汉的城市堵塞确实比较厉害,再联系的士司机普遍都爱抱怨和爆粗口,似乎这的士司机还真的普遍都患有路怒症。
当然,从一定的程度上讲,我们也该理解路怒症的现实性,正如李萌所言,一个乘客可能一天只会遇到一个的士司机,但司机可能十几个小时都要“窝”在那个不到2平米的空间里,而且出于流动性,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他们都没有办法舒缓内心的情绪和各方面的刺激。同时,的士司机承担着来自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压力。这样的压力,一旦得不到合理的释放,路怒症就表现出来了。
然而,人们理解路怒症的存在并不等于承认了路怒症存在的合理性。社会学上有个词,叫社会角色,指的是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的士司机也是社会角色的一种,他们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暂且不去讨论,但“不文明”肯定不在这个社会角色的权利范畴之中。因此,不少的士司机说他就喜欢抱怨,“有时候抱怨乘客,有时候抱怨交通,压力太大了,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们暂且不说司机是不是真的想骂人,单看这种试图让“抱怨得到谅解”,就知道不少司机对自己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还不甚清晰。
进而言之,角色不清就是说的士司机对于自身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所应遵从的一些行为标准不清楚,还不是很明白这一角色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其实,的士司机最起码是一种规定性角色。只要你是的士司机,那么,对此种角色的权利与义务、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既然你选择了这个角色,你就要按照规定办事,你的行为也必然要受到较大的限制。回到武汉的士上来说,既然你选择了成为一名武汉市的的士司机,那么你不但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还要遵守《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不说,路怒症恰恰是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相违背的,也是与出租车这个行业宗旨不符合的。
说到底,不管是路怒症还是司机的性格因素、情绪因素、文明心态、素质因素,造成的士不文明现象,都是与这个社会角色本身所不匹配的。这样的“不文明”,不但不该被谅解,至少是要受到相关的处罚的。说得再直白点,的士司机如果不善于合理释放自己的情绪,甚至认为自己不文明是理所应当的且将不文明转嫁到他人身上,那么他们的路怒症就不可能治好,总要“带病”开车。
当然,的士司机的角色不清,既与自身的素质因素、性格因素等密切相关,也与利益供需、工作环境、生活压力等有联系。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明确规定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司机的培训、指导和教育,同时还要注重人文关怀,及时解司机之难。相信通过不断地互动,这种普遍的角色不清将会被清除。
责编: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