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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民工”需要市民化

2010-02-02 06:30:24 来源:长江商报
    2010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出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出现。(2月1日人民网)
    2010年的“一号文件”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2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也是新世纪连续第七个锁定“三农”的“一号文件”。诚如报道所称,中央一号文件12年姓“农”,年年都有新政策,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惠农成效不断扩大,在笔者看来,除了城乡统筹这个核心之外,中央文件首提“新生代农民工”值得大书特书。
    何为“新生代农民工”?坊间的定义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在18岁到25岁之间,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这一特征就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状态已经与市民差异不大,他们对城市有认同感,强烈渴盼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因此,新生代农民工走向市民化,才是他们的归宿。
    如何保证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首先需要城市以感恩、包容的心态对待他们,而不是歧视和排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谈到新生代农民工时表示,城里人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是: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而不是排斥他们。绝不能在城市里再搞出个“二元结构”,防止出现一些国家现代化大城市边缘的“贫民窟”现象。
    其次,城市需要从制度建设上保证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新市民。一方面拆除制度篱笆,比如改革城乡二元户籍体制,放开中小城市的户籍,敞开城门,让新生代农民工从身份上成为新市民,让他们把城市当作新家园,有归属感。另一方面则是提供福利保障,不能厚此薄彼,像对待市民一样对待新生代农民工,如果没有让农民工取得同等的福利,新生代农民工即便褪去了农民工的标签,也是脆弱的新市民。
    最后,城市需要平等赋权,。众所周知,按照现行选举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每一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并不相同,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而在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我国将一步实现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即农民享有市民同等选举权,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更应该拥有同等选举权。
    归根到底,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才能早日实现我国城镇化,最终消除城乡差距,破除阶层固化,走向从财富到权利的平等。
    ◇ 王石川 (江苏南京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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