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劣迹
一箩筐
再强也是
纸老虎
受贿、包庇黑社会、强奸、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昨日长达51页的起诉书中,文强的斑斑劣迹被详尽披露出来。
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周晓亚收受19家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总计1546.49万元。上述贿款,涉嫌“卖官”的总计达923.63万元,占到其中六成。此外,文强另有78万余元涉黑,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1062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本报特派记者 王毅 重庆报道
▲
▲
▲
关键词:受贿
六成贿赂中900多万元涉“卖官”
下至派出所所长,上至刑警总队大队长,要想得到提拔,先须向文强“进贡”。在这份起诉书中,文强利用其职务便利,帮他人升职调动并从中牟利的“卖官”图被披露。起诉书称,文强受贿时间从1996年到2009年,时间长达13年。其所收受的19家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1546.4928万元中,有多达六成共计923.63万元涉嫌“卖官”。
37万元换局长职位
2008年2月,杜光德通过文强之妻周晓亚请托文强,为自己的女婿周刚竞争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含谷镇派出所副所长职位提供帮助,并通过周晓亚送给文强20万元。2008年3月,文强为周刚竞争上岗提供了帮助。
2005年至2008年,罗力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先后4次向文强送出40万元,文强也为罗力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副总队长提供了帮助。
1998年至2007年,谢岗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先后10次送给文强夫妇12.6万元。最终,谢岗顺利当上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
2003年至2008年,李大江通过向文强夫妇“进贡”4.9万元,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城管治安处政委、重庆市公安局反扒总队总队长一职上得到文强帮助。
在2004年到2008年间,徐强先后5次向文强“进贡”37万元,换取了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局长的职位。
3名下属边行贿边受贿
与文强同堂受审的3名下属也是通过巨额行贿,才换取了文强的支持。
黄代强在2004年至2008年间,先后10次向文强夫妇送出8.3万元以及OMEGA手表一只,最终当上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当上经侦总队总队长的赵利明在2000年到2008年,先后11次向文强夫妇“进贡”27万元以及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364万余元;陈涛则9次送出46.5万元,当上了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羊毛出在羊身上”,黄、赵、陈三人一方面通过行贿文强,获取要职;另一方面又接受他人“进贡”,一手行贿,一手受贿,均被指控受贿罪。
最低千元最高25万美元
低至1千元的现金,高至价值数百万元的名画,文强均是来者不拒,挣得钵满盆满。
在检察机关指控的文强上百次受贿过程中,金额最小的一次发生在1998年1月,当时谢岗为寻求文强的帮助,向文强妻子周晓亚送出了1千元。金额最大的一笔则是重庆兴安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周奇金所送的25万美元。因为文强为其公司出售、回购地块提供了帮助,周奇金分两次送给文强31万美元。
关键词:涉黑
收78万余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0年开始,文强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分别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送的钱财,共计78万余元。
受贿50多万纵容卖淫
2004年至2008年,文强利用职务便利,为岳宁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白宫夜总会提供非法保护,纵容岳宁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此,2004年至2008年,文强先后3次收受岳宁所送的人民币2万元、16万港币、0.5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2.3384万元。
2004年至2008年,文强利用职务便利,为王小军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租住的豪诚国际商务会所提供非法保护,纵容王小军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2004年至2007年,文强先后八次接受王小军所送的人民币24万元、8万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32.3152万元。
收了王天伦20万
2006年至2008年,文强利用职务便利,为龚刚模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此,2006年至2008年,文强先后收受龚刚模所送人民币3万元。
2007年至2008年,文强利用职务便利,为王天伦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非法保护,在王天伦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实施故意伤害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阻挠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等办案部门依法查处该案,致使对王天伦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查禁工作严重受阻。
为此,2007年9月,文强在重庆市渝北区加州城市花园附近餐馆收受王天伦通过李劲松所送的人民币20万元。
▲
▲
▲
关键词:强奸
灌醉女大学生
强行发生关系
文强强奸罪将不公开审理
在文强的罪行中,因有“强奸幼女”的传闻,使得强奸罪这一条受到格外关注。昨日法庭宣布,因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对这一部分案情的审理将不对外公开。
记者从起诉书中了解到,这一事件发生在2007年。检察机关指控,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结识了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巫某某(1986年出生)。同年8月,文强安排王佩(另案处理)先后将巫某某带至重庆渝北区一餐馆和一宾馆吃饭、唱歌,并让巫某某饮下大量白酒致其酒醉,后将她带至酒店房间。期间,文强多次向巫某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都遭其拒绝。文强遂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和巫某某发生了性行为。2008年9月、10月,文强先后两次利用巫某某不敢抗拒的心理,在宾馆房间和她发生了性行为。2009年7月,文强的犯罪行为被举报。
记者还了解到,除了文强外,昨日同堂受审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和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在检方和警方的初次侦查阶段,两人均被指控强奸罪。
不过,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退回补充侦查后,在重新起诉的起诉书中,黄代强和赵利明的强奸罪不在其列。
▲
▲
▲
关注
“三大金刚”保护“流氓经济”
昨日出庭受审的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人称文强座下的“三大金刚”,他们先后把持着刑侦、经侦、禁毒、治安、交管等关键执法岗位,为黑恶犯罪撑起强大的“保护网”,放纵黄赌毒等“流氓经济”。
据指控,当重庆市公安局刑警一支队查办王天伦团伙实施故意伤害案时,黄代强向文强提出将该案转移到自己分管的三支队办理,致使查禁工作严重受阻。此外,文强还在办公室内,将装有41万元现金的纸袋和装有270万元的旅行箱交给黄代强保管。
据指控,2005年,“黑赌教母”谢才萍等人因聚众赌博被抓获后,赵利明阻挠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依法查处谢才萍。2008年8月,谢才萍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赵利明两次接到谢才萍电话仍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谢才萍长期逃匿。
重庆最大的色情窝点“亮点”茶楼,8年未受到查处,便是得到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的庇护,以王紫琦为首的黑帮以毒打等手段控制400多名年轻女孩卖淫,多名妇女受伤致残,2名妇女精神失常。此外,陈涛还为两大黑帮控制下的白宫夜总会、豪诚国际会所长期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另有芭比酒吧、埃及艳后夜总会等13家娱乐场所向陈涛上缴保护费,免受治安检查。
据新华社
▲
▲
▲
声音
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
评价文强要尊重历史
不能否认他有过贡献
在李庄案和文强案同日开庭之时,一直淡出媒体视野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2月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及被送上被告席的昔日副手文强。他认为评价文强,要着眼历史,尊重历史。
在王立军看来,“文强这个人长处很多,是一个很熟悉业务的干部,而且这些年,做了很多贡献。”
王立军介绍,最近重庆市公安局内部办了一个刑侦文化沙龙,他去观看图片展的时候发现没有文强的照片。“我问为什么没有,没有人敢回答我。我说,文强,必须要有,重庆公安成立以来,他是管过刑侦的。不能因为他人生中有缺失,就把过去人家的历史全否定了,这本身就不是实事求是的。”
王立军说,后来警员挑了一张最好的文强照片贴出来,尺寸大小也跟其他领导一样。“后来在干警中影响很大,我就说,什么叫和谐啊,包容和承受是和谐的前提。”王立军说,时下有些人善于跟形势,不能把历史和现实结合,是文化承载力不足的表现。据新京报
昨日,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外的受害群众要求严惩文强。CFP图
法警押解文强走向法庭。CFP图
责编: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