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渭南“问题奶粉”查处情况,3人被捕1人因病取保候审
据新华社、西安晚报报道 昨日,陕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渭南“问题奶粉”的查处情况和涉案乳制品清查工作进展情况。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1名嫌疑人因病被取保候审。
问题奶粉被多次转手
据介绍,2008年4月到8月,渭南市临渭区故市镇农民马双林,从大荔荔华乳业公司购入20吨奶粉。2009年9月和10月,他分两次将已经过期的10吨奶粉销售给渭南乐康乳业有限公司。
乐康乳业公司在没有获得所购奶粉三聚氰胺检测合格报告、且未将所购奶粉送检的情况下,公司总经理张文学授意主管生产副经理兼车间主任朱书明,将购买的10吨奶粉按照1:2.5左右的比例,与公司自产的乳粉搅拌生产掺混奶粉32.5吨,其中28吨销售给广东龙信食品有限公司。龙信公司又将其中25吨转销给福建漳州芗城南方食品公司,其余3吨转销给广东潮安真美公司。
漳州芗城南方公司购进的25吨奶粉中,14.5875吨已在当地查封销毁,10.4125吨用于生产奶糖,其中0.8吨三聚氰胺超标,共生产1148件奶糖,已经封存164件,其他售出的产品正在追查召回。
而广东潮安真美公司所购买的3吨污染奶粉中,1.1吨用于生产奶糖93箱,已被查封,1.9吨奶粉已被当地质检部门监督销毁。此外,乐康公司库存的4.5吨奶粉已于今年1月22日被渭南市质检部门监督销毁。
台账混乱致奶粉流出
乐康乳业公司乳粉三聚氰胺超标案件发生后,陕西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省质检局、省公安厅等部门紧急配合,大力开展清缴、召回和销毁工作。
经调查,大荔县荔华乳业公司、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均为合法企业。2008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质检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对奶粉生产企业进行驻厂监管,并对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有问题奶粉进行排查、销毁。
当地质检部门9月至11月驻大荔荔华公司监管期间,对荔华公司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按照监管要求做库存与销毁记录排查、清零,但由于该公司管理混乱,销售台账记录不全,未将此前销售给马双林的20吨奶粉记入台账,造成了清零工作的遗漏,从而导致问题奶粉流向社会。
警方发现,马双林购买的20吨奶粉,除10吨卖给乐康公司外,2008年6月至8月,马双林还陆续零售了3.44吨;剩余的6吨多,已于去年1月15日被追缴并填埋销毁。
3人被捕1人取保候审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强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文学今年49岁,系渭南市乐康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犯罪嫌疑人朱书明现年48岁,系乐康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兼车间主任。犯罪嫌疑人马双林现年47岁,临渭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犯罪嫌疑人同天虎,系乐康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
据了解,张文学、朱书明、马双林于2010年1月下旬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现年60岁的同天虎因患有严重心脏病,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医生每向企业提供一名孕产妇个人信息,将得到10元至30元不等的‘取单费’。如果成功推荐孕产妇购买本企业产品,将得到60元以上‘续吃费’……”指导孕产妇进行母乳喂养是医护人员的天职,然而在利益渗透下,部分医护人员舍弃分内之事,做起了奶粉“代言人”。
近日,一位曾在某国内奶粉生产企业担任“医务主管”的人员举报称,从前年开始,其所在的企业首选太原为试点城市,通过提供回扣等方式,“买通”部分医务人员获取孕产妇信息,并向孕产妇宣传、推荐本企业产品,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回报。
这位“医务主管”称,她手下有20多名“医务专员”,专门负责与医生拉近关系。对于一些“重点”医生,公司还列出了专项开支,用于对医生的“日常感情联络”,以达到“增加新客户数、续吃客户数”的效果。
据介绍,公司制定有完备的规章制度,对打通“医务通道”加以详细具体规定:公司的目标是“无孔不入”,要争取与省市县乡的产前门诊、B超室、产科、儿科、儿保科、防保科医护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并通过他们向孕产妇赠送、推销奶粉。
这位“医务主管”称,她离职前所在的这家企业已在山西开发合作有近400家医疗保健机构,其所在企业生产的某品牌婴儿奶粉持续购买率已超过30%,个别医院还将其列为唯一“准入”品牌。由于这种方式获利直接,公司已将此经验在全国18个省份推广。
事实上,对于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通过医疗保健机构赠送产品等行为,早有明令予以禁止。专家说,医护人员不是质检员,如果某一批次的奶粉出现质量问题,医护人员也不能推脱干系。对于医护人员是否存在为奶粉“代言”的行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严加考核和管理。惩处的手段也不能单纯采取罚款,要在法律和道德上予以加强和约束。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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