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堪称奢侈品博物馆,自称“我的灰色收入你们少算了”
昨日,文强案进入对其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审理。起诉书中认定,文强家庭财产、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3094万元,其中,文强承认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1625万元,能够说明来源的折合人民币406万元,还有1062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质证阶段,文强的“家底”被清算。当公诉人拿出证据指出,查扣文强贵重物品达547万、参与投资兴建房产多达16套等情况,旁听席一阵议论:“他贪了这么多啊。”
本报特派记者王毅 重庆报道
检方列举的文强财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保险股票以及查扣的文物、金银首饰等物品,其中就有倍受关注的、在蓄水池中捞出的近600万元。之前有报道称,公安机关在鱼塘挖出文强赃款,达3000万。昨日,检方举证称并非鱼塘,而是在一个远房亲戚的楼顶蓄水池,数额折合人民币近600万。
文强的妻子周晓亚的弟弟在证言中承认,自2005年起,姐姐周晓亚就将部分现金交给其保管。2009年6月,周晓亚知道文强要出事,就让他(周晓亚的弟弟)把钱转移,周晓亚的弟弟买了保险柜,将钱转移到自己(周晓亚的弟弟)的前妻的弟弟曾某家中。在案发后,他又将钱再次转移到曾某的远房亲戚郑某家中,藏在郑家楼顶的蓄水池里。检方举证称,根据查扣清单,共从蓄水池中起获人民币110余万、港币113万余元、美元57万元以及少量欧元和澳元。
文强还让其属下帮助转移财产。同为被告人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代为保管了311万元。检方指称,2005年和2007年,文强先后将藏在办公室的41万现金和270万现金,分别用纸袋和旅行箱装好,交给黄代强,后黄代强转移到袁某家中隐藏。
将600万藏到老婆的弟弟的
前妻的弟弟的远房亲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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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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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贪尽
一处住宅中有名酒181瓶
文强不仅藏有现金,还有大量贵重物品,家中堪称奢侈品博物馆,被查扣的贵重物品,公诉方出具的材料显示,估价就达547万。
文强位于海棠晓月的家中有名酒181瓶,价值53万余元;金银首饰56件,价值12万余元;手表24块,价值53万余元,另外,还从他处查获一块价值为11万元的名表;工艺品36件,价值20万余元;文物9件,价值387万余元;字画69幅,价值20万余元。
昨日,当检方现场出示查扣的贵重物品照片时,旁听席一阵议论:“好多东西啊,就是个奢侈品博物馆。”
文强认为,检方的估价过高,特别是价值364万的青绿山水画。但检方解释称,查获的三件唐卡,本来鉴定机构鉴定价值为31万元,但文强自称每件仅花费一两千元,考虑到有可能是低价购得高价格物品,也可能是购买后实现升值,因而按购买时候的价值计算。
文强还辩称,自己有收藏名酒的习惯,到重庆市公安局工作之前,就搜集了几百瓶酒。他认为,鉴定价值应该以他人送出或自己购买的时候为基准时间。其辩护人也称,酒类存放时间越久越值钱,文强家中收藏的不少名酒,价值就已经翻了十倍,因而鉴定价值应以购买时为准。
除了这些直接查扣的钱物,文强家还有21个银行账户,上面有存款90万余元,另外还花费了238万元购买了四份保险,并投资了10余万元在股票市场,这些累计计算达343万余元。
此外,文强妻子周晓亚也四处放贷收取利息。其中包括借给美容院老板45万元、借给房地产开发商50万,包括家里的钟点工,也向其借了8万元等等,这些借款累计达155万元,不过多数情况下,周晓亚都收取了月息一分至五分不等的利息,包括先后借给文强的弟媳谢才萍50万元,第一笔五万元也收了一万的利息。除了放贷,周晓亚也在周红梅的介绍之下,参与了包括护坡工程、开办工厂等七项投资,总计为308万元。不过对于这些投资,文强表示基本都是“第一次听说”。
文强家最多的还是房子。检方举证称,文强家投资购买或兴建的房产多达16处。其中,有低价购买的两套重庆市公安局福利房、一套重庆市监狱管理局的集资房,也有在“海棠晓月” 花费124万余元购买的两套商品房。
不过,这些还不包括周晓亚投资、但没有买成的商品房。2002年至2003年间,文强妻子周晓亚经周红梅介绍,花了五万元订金买解放碑的一套房,结果房子没有建成,订金未收回。2004年,她又花了五万元订金买这家公司开发的另一个大厦,结果也成了烂尾楼,订金同样没能收回。
倍受关注的房产武隆县仙女山的别墅,据周晓亚称,她也是找当地干部花费50万元购得土地,和周红梅一人建了一栋,周晓亚家的花费总计达160余万元。这些房产和购房价钱,都来自从蓄水池中起获的周晓本笔记本上的记载。
然而,在昨日的庭审中,对于16处房产,文强矢口否认拥有其中的大部分,“我只知道公安局的福利分房,其他的房子我都不知道在哪儿。”文强在法庭上辩称,他不管家里的财产,当初是警方拿到房子的照片让他辨认时,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在很多地方有房产。过了一会,文强经过短暂的“回忆”,又确认居住过海棠晓月的住房,也承认买过经济适用房。
但却有一套房文强不知情。周晓亚曾经背着文强花费12万余元以表弟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周晓亚的证言称,是担心文强和自己离婚,所以“留条后路”。
房产很多自己都记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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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之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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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焦点
“我的灰色收入你们少算了”
起诉书指控,文强有106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文强一改不认账的态度,立刻表示,“你们少算了”,“过年过节收的礼,我的灰色收入你们也少算了,有的一次就收2万”。
如果文强非犯罪所得数额被追加,那意味着其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将 “缩水”,最终会影响到量刑。
“少算了津贴和奖金”
看了公诉人的统计表,文强立即表示“算少了”,他说,他的工作收入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一部分是警衔津贴,“检方只计算了打入交通银行工资卡的工资,却没有算打入光大银行卡的警衔津贴,至少20多万”。
文强进入公安队伍后,破获过一大批大案要案。他说,“每次破大案,都是有奖金的”,这个也应该算在我的合法收入。文强举例说,当初就在这个法庭,审理张君时,市里的领导曾当场拍板给办案人员发奖金,“一次都奖励好多万,给了我5万还是10万的奖金,我记不清了”。他还回忆说,他破获重庆长寿县金店被抢案后,长寿县领导敲锣打鼓到公安局送过奖金。
文强说,“这些钱,有二三十万吧”。他说,几十年来,他节约的出差补助有十几万,他还发表论文赚了一些稿费,每次公派出国,他都节约了外币带回家。
公诉人随后告诉文强,计算他的合法收入时,早已将破案奖金计算在内,还是按文强供述的最高数额30万计算的。
“少算了灰色收入”
文强说,每年春节、过生日以及各种红白喜事,他都能收到各种礼金,以及大量烟酒等物品。文强认为,公诉人把这笔钱少算了。文强举例说,公安局下属各部门,每年春节都会以单位的名义慰问各领导,“这笔钱有的一次就有2万多元,这笔灰色收入应该被算入我的合法收入中”。
对于家里的大量名酒,文强说,那些都是过年过节别人送的,但数量大,他记不清是那些人送的了。他说,“这些东西应该也算灰色收入吧”。
公诉人依照重庆市人均消费标准,计算出1985年至2009年,文强一家日常消费总支出为33.8万。
但文强和其辩护人对这种计算消费方法不认可。他认为,他是公职人员,有免费的公安制服等衣服发放,还有免费的工作餐,另外还有一些应酬,可以为自己节省一些开支。
此后,诉辩双方对于文强被扣押的物品,诸如手表、烟酒等来源问题存有分歧。公诉方称,这个是属于被告人举证的范畴,已经给了文强几个月的时间,但是一直没有说明合理的来源。就此文强的辩护人杨矿生向法庭建议,再给予文强时间列出清单,以说明来源,被法庭采纳。
“嫖娼”竟花了12万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公诉人出具的一份文强的庭前供述显示,在盘算家中的支出时,文强“嫖娼”竟然支出了12万。公诉人话音刚落,旁听席上一片唏嘘之声。
文强在口供中称,曾给予某女子12万元的金钱(注:该女子即为文强被指控酒后强奸的那名女大学生)。
被告席上,文强随即举手示意,表示有话要说。“不能说是嫖娼”,文强表示,他不否认这是他曾经对侦查机关说的,但解释道,这是涉及到还没开庭审理的涉嫌强奸罪的部分,应该不能定义为“嫖娼”。 文强说,“如果这个是嫖娼款,我倒是乐于接受的,但是你们不是说这是我给被我强奸的女子的么?”
◇揭秘
文强一家收支明细
总 起诉书认定财产3094万元
收 合法财产为406万元
公诉机关认定文强一家的合法财产为406万元,这些收入是怎么获得的呢?公诉机关列出了几大内容:文强夫妇的工资、奖金。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强案发前,文强的工资收入加上奖金、津补,一共47万余元。周晓亚的工资、退休金等,统计下来有34万多元。经营出租车,文强家收入54万余元,4套房子出租赚了16万余元。文强家可以说明来源的贵重物品,包括酒、金银珠宝、手表、现代工艺品、字画等在内,价值一共是16万余元。
支 17年花掉了217万余元
根据检察机关的盘算,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强案发前,17年来,文强一家的家庭支出是217万余元。2001年,文强的儿子文家豪赴加拿大留学,按照文强妻子周晓亚的供述,一共花了8万元。1998年,文强一家装修了一套房子,包括置办家具、家电等,一共花掉了36万左右。2001年时,周晓亚买了一辆别克轿车,花了24万,这辆车主要给其弟弟开;2006年,周晓亚又花10万元,买了一辆雪铁龙。
非法收入 犯罪所得1625万元
来源不明 10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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