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刘丰通讯员王昕罗君临)即日起至11月底,我省将开展为期10个月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省公安厅昨日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027-67122770,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
公安部明确要求,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用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违反“两个严禁”的,首先停止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酒后驾驶警车的,除按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按照“五条禁令”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按照规定,6月底前,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警车,要补办相关手续,不能办理的,一律由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收回。对在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随意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退还车辆所有人。确属涉案车辆应当扣留、扣押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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