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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将在牢里过年

2010-02-09 00:53:36 来源:长江商报
    据新华社、中新社电 台湾高等法院昨日裁定,由于陈水扁弊案刚进入实体审理,复杂案情均待厘清,将自2月24日起,延长羁押陈水扁2个月。这一裁定意味着陈水扁回家过年的希望落空。
    台高院合议庭认为,陈水扁弊案的“机要费”部分,部分疑点还必须等待相关单位函复资料,同时其他案件案情复杂,以陈水扁的涉案情形,仍然符合羁押条件,因此作出上述裁定。
    因被控贪污和洗钱,陈水扁去年9月11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全案移审后,台高院当年9月24日裁定羁押陈水扁3个月,去年12月17日第1次延长羁押。
    由于第1次延押将于2月23日届满,合议庭5日开延押庭,陈水扁以妻子和母亲身体不好为由,恳请法官将其交保,并强调不会逃亡。陈水扁的律师团则希望合议庭让他回家过年。检方表示,陈水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羁押原因”“并未消灭”,因此坚持延长羁押。
    据台湾法律人士解释,陈水扁“并未消灭”的“羁押原因”是: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当理由认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非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审判或执行。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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