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北日报)黄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作为基层组织部门,要充分运用四中全会最新理论成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组织工作,积极探索一条既体现时代特征,又具有本地特色的党建工作新路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个注重”上做文章,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注重在应对金融危机、推动经济发展中,培养、选用干部。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围绕发展选用干部,在发展中选用干部,选用发展型干部,围绕班子结构优化和干部队伍活力的增强,认真抓好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工作,选好配强发展型的领导班子。
注重结合实绩考核、“一票否决”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考察、选用干部。积极探索绩效动态考核体系,实行以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动态跟踪管理考核、民主测评和社会公认度评估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措施,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实绩,使考评结果成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表模的最有力依据。同时,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评议等“一票否决”工作考评结果作为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拓宽干部“下”的渠道。
注重结合干部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效能建设以及遵纪守法等事项,考察、选用干部。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打破干部监督工作封闭运行的格局,构建开放的干部监督体系,形成干部监督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注重在差额比较、公开竞争中,考察、选用干部。更加注重管理规范,特别是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用等工作程序日趋完善,选人用人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分析制度,完善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具体办法;积极探索以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为主要内容的差额选任办法;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推行“三三制”模式,加快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坚持“任务体系标准化、责任体系规范化、考评体系实效化”的“三化”要求。把优化党组织设置、优化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党建工作机制、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协调发展的“三优一统”工程作为推行“三三制”的重要载体,使工作化虚为实,具体明确,便于操作;在每个乡镇(办事处)建立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制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三三制”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实行百分量化管理,年底进行专项考核排名,奖优惩劣,发挥激励效应。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三基”要素。采取部门对口援建的形式,提前完成了第三批村级办公活动场所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解决了基层“无场所办事”的难题。
注重从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干部力度,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较好地解决了“无能人干事”的难题。
建立完善村党组织议事、村民代表大会定事、村委会理事以及村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村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引导基层党员群众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推广资源、资产、资金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较好地解决了“无规章理事”的难题。
督促履行“一岗双责”,扎实落实党建责任制
对基层党委(党组)书记坚持督促履行“一岗双责”,遇到困难及时支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取得进步及时鼓励,经常灌输“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强化“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意识,使他们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抓基层党建、党组织书记带头抓基层党建、相关部门配合抓基层党建的目标责任制,继续推行党委(党组)书记“双述双考双评”工作制度,细化党委及党务部门的管党责任、乡镇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的直接责任、基层支部的具体责任,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作者系宜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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