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信勇涉黑案昨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受贿达3160余万元的刘信勇被判死缓。
法院审理认为:刘信勇积极邀约或者参与聚众赌博,次数及参与人员众多,金额特别巨大,并从中获利200万元;明知陈知益、邓宇平等人从事有组织犯罪活动而积极参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政府土地出让的公务期间为他人谋取了利益,收受他人代为支付赌债或在共同经商中多分利益,金额达3160余万元。据此,法院判决,刘信勇犯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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