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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受理黄光裕案

2010-02-28 10:35:53 来源:楚天都市报
本报讯(楚天都市报)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日前正式受理黄光裕案。与黄光裕同案被公诉的包括其妻杜鹃、中关村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涉及单位行贿的两家公司是黄光裕掌控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书列明两公司向5名公安系统和税务系统官员行贿共计456万元。
黄光裕曾被认为牵连多名政界要员落马,但在黄光裕的起诉书中,最终确定的5名受贿官员并非达官显贵。在黄光裕案发后落马的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市长许宗衡都被证实与黄光裕案无直接关系。
根据检方起诉指控,黄光裕旗下的国美电器、鹏润地产分别向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行贿106万元,向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民警靳红利行贿150万元,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处长孙海亭行贿100万元,向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及其同事凌伟各行贿50万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国美电器公司向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行贿110万元一事并不在黄光裕案公诉之列。根据刑法,一个受贿行为,受贿者构成受贿罪,并不意味着行贿者必然被追诉行贿罪。刑法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刑法还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之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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