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3月1日报道 今起,我省的自然人可当外资企业的股东,省工商局已允许个人共同投资,兴办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省工商局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启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后,降低了准入门槛,以前,外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不允许是境内个人。
(武汉晚报 为红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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