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3月2日报道 从3月1日起,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共同投资兴办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省工商局昨日已正式启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
(长江商报 汪志 彭为红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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