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免去刘利民的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刘—方的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杨德桢的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程中平为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委员;
任命万建平为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委员;
任命童建姣为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汉桥为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提名
批准任命吴家峰为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查日平为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0年3月1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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