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上海普陀区区长期间收受“打牌活动费”近30万元
据新华社电 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宣判:上海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财产20万元。
蔡志强于2009年12月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并逮捕,据检方指控,蔡志强任职的10年间,收受各类贿赂款共计284万余元,其中所谓的“打牌活动费”就有近30万元。
◇揭秘
“麻将区长”牌桌受贿成定式
蔡志强个头不高但气质儒雅、有着研究生学历的他,35岁即当上了上海市人事局的处级干部,7年后更是晋升为普陀区的“父母官”。他因平时爱打麻将被称“麻将区长”。
记者从庭审中发现,原普陀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殷坤能的名字,在庭上频频被提及。殷坤能之所以能成为蔡志强受贿链条中的关键一环,似乎和他掌握了蔡志强的嗜好不无关系。行贿人通过殷坤能(或直接)向蔡志强请托办事;事后行贿人再通过殷向蔡支付贿金;或者由殷出面安排麻将牌局,使蔡志强每次赶赴牌桌都有“打牌活动费”进账……在普陀区的四起涉案中,这种行贿、受贿的套路几乎成了定式。例如:在金某公司中标之后的几次牌局中,每次行贿人给蔡志强2万元“打牌活动费”的同时,殷坤能也有1万元的进账。据新闻晨报
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CFP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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