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3月5日报道 从房价、教育改革等宏观层面到“家长里短”式的个税起征点、婚姻保障等,今年两会代表委员无不涉及,均有发言。但是,各类提案给笔者的感觉依然是零星式的、缺乏集中主题的、主要来自代表委员个人生活感受与部分民意收集的,而更加凝聚主流民意、尤其是在如何强化两会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日常监督、对民意畅通、反馈渠道以及政府有关机构对提案回应、执行等制度化功能上,尚少了一些基础建设的意味。
当笔者总揽这几年的两会代表委员提案时,似乎有一种感觉,是提案中“我希望政府……”的语式较多,这在语法中带有被动式的味道,即提议代表委员如同很讲礼仪的客人,将自己以及背后所代表的民意诉求,转换成向政府对应机构征询、请求的意愿表达。不过,两会制度中人大被定义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政协被定义为重要的参政议政组织,代表委员肩负着对政府履职进行常态化监督的重要使命,两会就是阶段性审议的特定渠道,因此,代表委员代表全国民众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主人翁姿态应该更加突出一些,其责任感应该通过更果决有力、击中各种制度积弊的提案来加以体现,从“我请政府做什么”升级为“我要政府做什么”。
如果代表委员一味陷入“我请政府做什么”的“温柔”,等于将主导权让位于对应政府机构,其做与不做的过程与结果就来自于政府机构的主观意志,也就容易产生近年来不少代表委员抱怨的“我的提案一旦进入政府机构回应流程就悄无声息、或者敷衍了事”。而升级为“我要政府做什么”,一来强调了代表委员作为民意诉求代表的神圣身份,行使的是宪法与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二来提醒对应政府机构作为公共服务履行者,要意识到自身权力来源于民众让渡,权力合理性认可也来自民意走向,“要”就成为代表委员督促政府相关机构履责的、不容讨价还价的权利,“做”就是政府机构必须一丝不苟、以落实到底的负责精神完成的制度底线。
从“我请政府做什么”升级为“我要政府做什么”,两会期间的运行逻辑发生了悄然转变。不仅政府机构将感受到来自代表委员及民意的强大压力,代表委员自身也必须清醒意识到自身承载的社会重任。如果说,“我请政府做什么”还将代表委员放在一个“议政”的相对弱势位置上,“我要政府做什么”则要求代表委员首先要完成于法律于民意所托之职,包括日常对民众心声的不断收集、对社会问题的实地调研与深入分析、对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现实规律加以归纳总结,从而形成更有科学理性、更符合社会需求、具有沉甸甸分量的议案提案,如此才能有的放矢,也才能对政府机构落实执行提案形成有效监督。
(长江日报 毕舸 广东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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