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
中国1.6亿多农民工,他们憧憬“城市梦”,期待“同等待遇”。昨日,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报告摘录】
使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同等待遇”
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小城镇集聚,鼓励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专家解读】
大城市放宽落户 “至少还要10年”
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上海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课题研究专家王大犇表示,这是我国历届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要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这对于推进我国城镇化发展、扩大内需、缩小城乡差距都具有重要意义。
王大犇表示,由于我国大城市的人口承载能力有限,住房、交通、就业等方面的压力较大,目前国家能做到的仅是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条件,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放宽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十年是实现不了的。”王大犇说。
王大犇说,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均是由地方财政兜底解决,都是以户籍为对象。由于我国财政、医疗、教育等资源各地差别较大,放宽户口进入,对于社会保障水平较高的大城市,必然会造成财政压力。
王大犇认为,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户籍门槛过高,应该适度放宽,例如上海目前实施的“居住证转户籍”制度中诸如要中级职称以上的规定可以适当取消。
王大犇指出,解决户籍制度问题,前提是要缩小城乡和地区差别,调整地方产业结构,低层次产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减少,民工回流情况增多,就能帮助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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