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到底是什么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是否要将灰色收入合法化?6日,全国政协无党派委员联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委员张抗抗对报告中“灰色收入”的疑问,引起大家的共鸣。
政府应对灰色收入给出明确定义
“在我印象中,这是第一次看到‘灰色收入’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委员张抗抗说,在普通人的理解中,灰色收入一般指回扣、红包等半贿赂性质的收入,应该算做不合法收入,“不知要如何规范?”一位来自教育界的委员认为,如果是在本职工作以外的,即工资性收入外的合法劳动所得,就不应被定义为“灰色收入”,而“灰色收入”是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收入,应该被定义为非法收入。
政协委员丁洁也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规范灰色收入”,是否代表“灰色收入”今后可以存在下去?如果政府不能立即对灰色收入给出明确定义,并出台具体的规范制度,“恐今后灰色收入会大肆泛滥。”
建议改成“合理规范工资以外的收入”
政府工作报告中“规范灰色收入”这个提法,引起现场代表的激烈争论。一名代表说,“我理解的灰色收入,就是你拿着是合法的,但是你没有按照国家的税法去缴税。这句话就是‘合理规范工资以外的收入’嘛!”一名代表说。奚美娟代表提出了另外一个疑问,“我还有种理解,有灰色收入的人群都是具备一定资源的人,政府工作报告后面又说‘扭转收入扩大的趋势’,(如果灰色收入规范),这不是扩大了收入差距了吗?”另一名代表对她的观点表示不赞同,“如果‘规范灰色收入’指的是交税的问题,那税收是可以‘扭转收入扩大的趋势’的。”现场大部分代表认为,报告中“规范灰色收入”的表述欠妥,有的代表认为,可以改成“合理规范工资以外的收入”、“杜绝灰色收入”,或直接从报告中将这句话删除。
责编: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