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在提出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的同时,首次提到要规范灰色收入。到底怎么界定灰色收入,这种收入又该如何规范?不仅两会委员在热议“灰色收入”,许多网友也加入到这个话题的讨论中来。
多说两句:“灰色收入”就是外快,老百姓俗称的“外捞”!我觉得“灰色收入”未必是钱,通常靠着手中的权力换取的个人利益,那都是“灰色收入”。
jetinfang:“规范灰色收入”,我想政府工作报告不会是把“打击”错写成“规范”了吧?!要不只能说明政府定的“灰色收入”是个宽泛的概念,包括但不仅限于可以接受但必须申报或者缴税部分的非正常收入等。我还是认为做出注释更好!
新华视点两会微博:全国人大代表杨建忠说,灰色收入的存在,拉大了个体收入的差距。普通劳动者很难有机会获得灰色收入,而那些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人,往往借助于手中的权力,通过种种暗箱操作,将权力变现为灰色收入。
全国人大代表赵富栋:“灰色收入”有别于白色收入和黑色收入,它并不是指贪污、腐败等非法收入,而是指工资、津贴以外的经济收入,比如稿酬、兼职收入等,这些收入透明度不高,不完全符合法规,也没有纳税。
昕海7742:我认为腐败是一切社会不良现象的根源。灰色收入产生的根源是腐败,而体制不完善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想办法完善不完善的体制,是解决此问题的根本途径!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相关部门应该对灰色收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界定,比如,什么情况下取得的收入叫灰色收入,分哪几种情况等等。另外一个是,建立公务人员财产登记公布制度,挣多少、有哪些收入来源等等,应一一列明。这种制度可以随时警示公职人员,不是什么灰色收入都可以拿的。
唐骏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的年薪只有14万,中国政府官员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和工作压力,但是收入却不高,好在中国人是崇官主义,不然出色的人去做官的越来越少,那么这样的国家是没有未来的。给官员加薪吧!这样很多问题反而会得到解决。
真水无香:政府最后如何定义灰色收入,完全取决于规范灰色收入的目的。如果规范灰色收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税收,那么各种兼职都将成为“灰色收入”,而这样的“灰色收入”也与多数人心中“偏黑”的灰色收入有所区别;如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灰色收入的主要目的,是为扼制一些权力拥有者的寻租行为,那么所定义的“灰色收入”将更偏向于“黑色收入”。
(危凯 池乾锋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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