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
日前,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就2009年高法工作等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谈到互联网对一些案件的参与和介入时,万鄂湘说,互联网也就是一种民意,以前也有一种说法,如果过度了,可能会造成媒体的干预司法、代替司法,或者是说,有些法官的意见还没出来,媒体就未审先判了。新闻对司法它本身有一种监督的渴望。
网民如果不注重司法、不关心司法,那才是一场灾难。如果网民参与这些东西,他们发表一种意见,不是我们说的这种非常随意的,是一种非常冷静的、一种有分析、有说服力的东西,都会受到我们的关注。
如果你有论理性的东西,我为什么支持这个观点,列出一二三四五。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好的律师、一些教授们的帖子,他们在这个过程当中发表的观点,很容易被我们的一些简报摘录,我们每天不仅直接上网,有一些这样的好的网民意见,还专门摘录出来,所有最高法院领导桌上都有一份,每天都要看,我觉得这个是司法民主的又一种表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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