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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呼吁出台《慈善法》限制“诈捐”

2010-03-13 00:56:4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3月13日报道 沸沸扬扬的“章子怡诈捐门”事件,引发舆论疾风暴雨般的批判。而网友陆续“晒”出的“名人诈捐”事件,更对公众的心理形成深度伤害。在全国两会上,众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展开热议,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慈善公益事业,推进立法进程,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名人诈捐”引发诚信危机

曾有有关人士站出来“呼吁”:媒体对“章子怡诈捐门”事件的“炒作”该封杀。但不少代表委员认为,照此逻辑,事发前章子怡邀媒体参加捐款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消息也该封杀。虽然不能排除媒体的“炒作”行为,但章子怡“诈捐”属实,应该接受媒体监督。

“‘诈捐’不是小事,它反映了明星的诚信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钱月宝认为,诚实守信是每个人都应坚守的价值坐标和社会责任,不仅是“诈捐”,假唱等文娱圈里的其他不自律、不自爱的行为都是明星过于追名逐利、放弃养德求艺行为准则的结果。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歌舞剧院一级演员关牧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明星、名人热心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当然是好事,但是一定要言出必行,讲究诚信,慈善事业是一项高雅、高贵、有爱心的高尚事业,我们千万不要玷污这种爱心。”

代表联名建议提高慈善公信力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说,目前我国的慈善捐赠活动中,的确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些企业借“慈善”之名来作秀,事前承诺、事后却赖账,有的部门把自愿捐赠搞成了变相摊派,有的社团组织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有的基金会不公布捐赠项目、资金投向等。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三峡画院院长周森是中华慈善大使,长期从事慈善事业,并担任中华慈善总会理事和河南省慈善总会副会长。这次他特别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提高慈善公益事业公信力》的议案。

“这份议案,得到了很多代表的响应,有20多名代表联名签字。”周森说,从大众角度来说,因章子怡“诈捐门”等事件的影响,现在很多人对名人捐款已经失去了信任;从明星的角度来说,捐款涉及个人形象和社会责任;从慈善组织角度来说,由于管理、监督、审计、发布等环节普遍缺乏规范,已经大大影响了公信力。

据新华社、深圳商报、大河报

◇建言       尽快出台《慈善法》  规范公益事业捐赠

“解决这些问题的当务之急,是建立起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政协副主席范谊在议案中提出,应尽快出台《慈善法》。他希望在《慈善法》的制定中,能明确规定慈善机构的人员成本和运营成本,可以在慈善捐款中列支;还应明确规定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率要求,避免大量慈善资金积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隆鑫集团董事长涂建华认为,频频发生的“诈捐门、慈善秀”是对公益慈善事业的亵渎。他提出,要制定明确的法律条款,对诈捐、赖捐、吃捐、骗捐等危害慈善事业的行为进行定性定责,用制度规范和引导慈善行为,封杀钻营的空间,堵塞任意胡为的缝隙,让慈善回归它的本意。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景龙建议,应当尽快修改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执法主体、募捐发起人资格和准入条件等,规范公益事业捐赠活动。

周森代表透露说,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法等社会领域立法已进入起草程序,他作为河南慈善总会副会长参与其中。“顺利的话,明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会对该法案正式讨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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