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药事服务费不是“药品加成”的“马甲"

药事服务费不是“药品加成”的“马甲"

2010-03-14 01:02:36 来源:长江商报

    卫生部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长江商报3月14日报道 近日印发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将设置药事服务费。何为药事服务费?它与药品加成有何区别?增设药事服务费会不会增加群众看病负担?针对这些社会关心的问题,卫生部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12日进行了解答。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将设置药事服务费。那什么是药事服务费?为什么要设立这项收费?

这位负责人说,药事服务是现代医疗服务中的一项技术服务。药事服务费是指对医生和药剂师的处方、处方审核、药品调剂、管理等工作所应给予的报酬,是为合理弥补医院药事服务成本、维持医院药房正常运转而设立的收费项目。

一段时间以来,“以药补医”的机制导致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严重依赖药品收入,助长了公立医院的趋利倾向,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等现象随之增多,加重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社会上不少人认为,增设药事服务费与药品加成效果一样,是“换汤不换药”,对此,这位负责人说,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一是征收规则不同。药品加成收入与药品价格直接挂钩,按照药品进价的一定比例收取。而药事服务费与药品价格无关,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按照门急诊诊次、处方数量、住院床日收取,是按照劳动的数量收取的。

二是功能不同。药品加成收入除了弥补药事服务成本之外,还承担了弥补医疗服务成本的功能(即通常讲的“以药补医”),有些医院甚至用来盖大楼、买设备;而药事服务费主要是药品施行零差率销售后,用于弥补药事服务成本。

三是对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不同。因为药品加成跟药费挂钩,所以会刺激医院和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药,这样就可能造成医疗费用的失控。而药事服务费是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出发的,药品价格与医院、医生的收入不会再有关系,医院和医生会从控制成本的角度出发,在不影响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处方价格。

此外,这位负责人说,增设药事服务费,是恢复药品本来的治病功效,去掉其补偿医院成本的附加功能,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他举例说,假设一所医院维持正常运行需要15元。如果按现行药品加成政策,它必须卖115元的药,这其中可能有30多元的药品不是患者必需使用的,这是一种很大的浪费。如果由药事服务费或通过财政补贴了这15元,那么医院和医生就不必千方百计开115元的药品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

这位负责人说,从本质上看,取消药品加成而增设药事服务费,意味着用药事服务费这笔很少的钱,换掉很大的医药费用。

据新华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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