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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记门”局长被双开

2010-03-15 00:02:08 来源:长江商报
    
    或被判十年以上;女当事人正接受调查
    记者14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获悉,“日记门”局长韩峰已被处以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称:“经调查核实,广西烟草专卖局卷烟销售管理处原处长韩峰犯有严重违法违纪错误。决定给予韩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或面临十年以上刑期
    网上流传的“日记门”局长、涉嫌受贿犯罪的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干部韩峰13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经初步查明:2002年至2010年2月,犯罪嫌疑人韩峰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目前,此案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律界人士称,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女当事人正接受调查
    检方的办案进展对烟草内部也一概保密。13日下午,记者致电负责对外信息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廖宏秀,询问他“今天案情有何进展”,廖回答说“没有新情况”。当记者告知自治区检察院的官网已经发布韩被捕的消息时,他显得有些惊讶:“我们还没有接到通知,可能要等到周一上班后才知道。”
    记者联系上一位和韩峰熟识的来宾市官员,他还不知道韩被捕的消息,他说“昨天听说他还没有被双规”。另据透露,“局长日记”中提到的在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工作的女当事人,目前正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
    据新华社、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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