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在法庭上未表态,成为我国司法系统因贪腐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因贪污、受贿获无期徒刑后,坚决提起上诉。昨日上午,河北省高院终审落槌,驳回了他的全部上诉意见,对黄松有案维持原判,判处无期徒刑。
庭内
维持原判 黄松有未表态
黄松有现年53岁,2002年12月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自2008年10月被中纪委“双规”,黄松有成为新中国司法系统因贪腐落马的最高官员。
今年1月19日,廊坊中院认定黄松有的行为构成贪污、受贿两重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家人坚持要上诉,黄松有在征求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后,最终决定上诉。
据一审法院认定,1997年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黄松有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但黄松有否认这是贪污行为,“一生都没敢想过贪污法院的公款。”
昨日上午终审宣判后,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对于这一结果不愿发表评论。高子程表示,对于判决结果,黄松有本人在法庭上并没有表示态度。
庭外
交警封路 其他案件停审
昨日8时20分,记者进入廊坊经济开发区。据了解,这起案件虽然由河北省高级法院宣判,但宣判地点却选择了一审法院廊坊经济开发区法院内。
由于开发区内没有道路标示,记者下了高速路,在附近向一名交警打听法院怎么走。没想到对方竟说:“别去了,封路了你进不去,今天上午有个重要的案子要审!”
在法院所在道路的路口,记者发现几名交警正站在那里,挥着手要求试图进入的汽车改道。记者绕到了道路的另一端,发现依然如此。
在法院门前,聚集着交警、公安民警和法警,停着多辆警车。记者刚要进入法院大楼,一名法警就上前阻拦。当记者告诉他,自己要找法官“办事”时,对方严肃地说:“今天上午有特殊情况,法院上午不审案子也不办公!”随后将记者带离。
据法制晚报、京华时报、财经
◇回放
受贿390多万 被诉两宗罪
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5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余万元。
这390余万元的款项分5次获得。前4笔来自广东4名律师,最大的一笔来自黄松有的校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卓伦。
据了解,当时陈卓伦代理广东省高院的一起标的上亿的执行案件。黄松有给广东高院执行局打了招呼,使得案件最终调解结案。事后,陈卓伦将好处费300万元划到一家公司。这家公司陈卓伦占70%的股份,黄松有的亲戚占30%。
关于贪污罪,检方指控称,1997年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黄松有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
廊坊中级法院审理后,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
黄松有
1957年12月出生,广东汕头市澄海区人,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诉讼法法学博士。
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
CFP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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