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武汉市即将出台查控违法建设的问责制度

武汉市即将出台查控违法建设的问责制度

查处违建不力 问责行政首长
2010-03-18 00:17:5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3月18日报道 记者昨从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会上获悉,该市即将出台查控违法建设的问责制度。今后,对违建查处将不再像过去那样一拆了之,还要对责任区域内失职的行政首长进行问责处理。这是是该市针对查控违法建设出台的首个专门问责的“重典”。

据介绍,该办法将重点针对四类对违法建设失职(失查)者问责:查处年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在控违查违工作中不依法履责、不作为、乱作为或作为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因控违不力导致违法建设严重失控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不主动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不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工作的单位及其负责人。

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内还将集中开展违建普查,建立违建档案,同时对违建举报给予奖励。

◇试行  武昌:控违不力“先停职后追责”

就在武汉市正在酝酿违建问责制度时,部分城区已经先行出炉。记者从武昌区城管局获悉,针对控违不力的,该局将采取“一黄牌二停职三追责”的追责制度,强化控违考核。

根据规定,对因责任不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新增违建封顶的,一次给予黄牌警告,二次实行“先停职、后追责”,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并全区通报。

◇质疑  “这是治标之策而非治本良方”

针对即将推行的违建问责制度,武汉某中心城区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区长坦言:追责行政首长,是高压治理违建的一种形式。在一定阶段,固然能够起到作用,但这仅仅是治标之策,而非治本良方。

这位副区长说,违建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根本原因是利益的博弈。“整治违建最终还是要靠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各种体制机制的完善。”他还说,在问责同时,还应本着公平、透明、公正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事故问责更多的取决于是否被媒体报道。媒体报道了,问责就重,媒体不报道,问责就轻,这样的问责往往难以让人心服口服。

(长江商报 姚德春 通讯员 叶火生)

◇相关新闻   城区暴露垃圾  1小时内须清走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方蓓 潘明亮)昨日,汉阳区城管局局长朱世煌走进社区述职并立下10条新规矩,包括对待居民群众来访,工作人员不得说不;社会各界对城管工作的正当诉求,工作人员要认真受理,不得说不;110联动接警后,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城区暴露垃圾必须在1小时内清运;如遇公厕漫溢,必须1小时内处置;凡属该局受理的行政许可,必须5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必须3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申报;新增违建,3至6个工作日内处置到位;工作人员必须廉政,严禁“吃、拿、卡、要”;执法公务必须文明执法。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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