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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案”开审四被告承认受贿

2010-03-24 00:17:16 来源:长江商报
   
    外交部称中方独立审理力拓案不违规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3日在北京表示,力拓案目前正由中国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独立审理,处理方式并不违反《中澳领事协定》。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澳大利亚外交官无法全程旁听力拓案审理有违《中澳领事协定》。对此,秦刚表示,中方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以及《中澳领事协定》来处理力拓案。《中澳领事协定》的前提是尊重中国司法主权,中方有关部门的处理方式完全符合中国的法律,并不违反《中澳领事协定》。
    “事实上,中澳双方一直就力拓案保持沟通,中方也及时向澳方通报相关情况。”秦刚说。据新华社
    “力拓案”受贿罪22日开审,当天结束质证,昨日上午将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指控,力拓公司中国区首席代表、澳籍人士胡士泰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中涉嫌受贿两宗,受贿金额分别为100万元人民币和79万美金。据参与庭审人士透露,胡士泰承认了部分金额,但他以及另三名被告对钱款是否构成受贿以及具体涉案金额等,仍存有较大异议。
    胡士泰等被控受贿8900万
    除胡士泰外,涉案的另三名力拓员工刘才魁、王勇、葛民强均为中国公民。刘才魁涉嫌受贿项目为11宗,受贿金额约为370万元。不确切消息称,刘才魁承认了其中约300万金额。葛民强则被指涉案4宗,金额为200多万元,但他的辩护律师对这笔钱是否构成受贿存有异议。王勇的涉案金额为四被告最高,总计高达7000多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涉及金额900万美金,但他认为这笔钱并非贿款。
    22日庭审中,指控显示,四人共涉嫌收受贿赂合计8918万元。行贿方多为中国中小型民营钢铁企业、贸易公司。知名民营钢企山东日照钢铁原实际控制人杜双华此前提供的证词显示,曾给力拓员工王勇900万美元“好处费”。
    行规曝“好处费以箱计算”
    庭审过程中,透露出铁矿石贸易诸多令人咋舌的行业“潜规则”,常年处于卖方地位的力拓上海代表处销售团队正是因此“如鱼得水”。
    据检方获得的口供称,金融危机前葛民强等人是以“美元/吨”的计量方式在他们手中直接购买铁矿石收取好处费的,而金融危机爆发后,好处费的标准转变为 “人民币/吨”,好处费大多数以现金方式交付,几十万乃至几百万元的百元大钞被放在密码箱、纸箱和环保袋中交到胡士泰等人手中。
    900万美元“贿款”成谜
    “总体无聊乏味”,一位诉讼参与人如此评价力拓案首日庭审,唯一的亮点就是王勇在庭上突然翻供,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以及辩护律师均有措手不及的感觉。
    王勇被控收取原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900万美元好处费。据称,杜双华在作证评价王勇的作用时,有过类似“没有王勇的帮助,我公司不会有今天的规模”这样的意思表示。在日照钢铁与力拓公司签订将近1500万吨铁矿石采购合同后,王勇终于开口向其索取报酬。杜双华念及王勇确实帮助日照钢铁谋取了巨额利益,同时希望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便决定给王勇900万美元的好处费。以货款名义将钱打入了王勇香港个人公司的账户。
    王勇称,900万美元并不是好处费,而是他向自己的弟弟借钱准备到香港投资股票。由于其弟的公司无法直接打外汇,才与杜双华进行口头协商,以日照钢铁名义打给他美元,相关款项的性质是借款。相关借款已经折合成人民币返回日照钢铁的账户。对杜双华作证称是“贿款”感到十分震惊,反复强调要求与杜双华当面对质。
    据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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