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现行的84件地方性法规面临新一轮大清理。根据昨日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即日启动,原则上今年年底前完成修改和废止的立法程序。1986年,国家开始允许地方立法,24年来武汉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2件,修改50件(次),废止19件,现行有效的84件。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很多过时的法律法规严重阻碍了城市发展进程。会议决定,今后原则上武汉市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都要公开,草案经一审后在市人大网站上公开征集意见,并将及时在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公布。同时,进一步重视立法听证会等征集民意形式,建立完善专家咨询库,尽量做到“开门立法”,避免“小法超大法、后法超前法、我法超他法”。
本报记者 刘春燕 通讯员 韩红
责编: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