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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2010-04-09 01:16:0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孙明 通讯员 章惠 陈俊伟)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获悉,自今年3月起,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开展为期9个月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期间,凡涉及上海、广州的寄递和物流业务,寄件人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据介绍,自5月1日至12月底,购买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合法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并建立健全流向登记台账。实行寄递物品“验证登记、开包检查”。特别是世博会(5月1日至10月31日)和亚运会(11月12日至27日)期间,凡涉及上海、广州的寄递和物流业务,寄件人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一律不予收寄。
    公安机关承诺,凡是群众提供的涉及危险物品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严格依法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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