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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涉黑头目王小军被判无期

2010-04-13 02:01:33 来源:长江商报

罪行包括行贿文强,开展赌博、组织卖淫;文强案明日宣判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王小军等2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首犯王小军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该组织“保护伞”原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李寒彬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经审理查明,2001年以来,王小军通过开展赌博、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王小军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王小军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非法聚敛巨额钱财,向负有查禁职责的公安民警文强、彭长健、陈涛、黄代强、李寒彬行贿共计128.41万元。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王小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等六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寒彬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追缴犯罪所得的赃款25.67万元,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该案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外,记者从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处获悉,他们接到法院的通知,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涉黑案将在明日下午在重庆五中院公开宣判。当天上午还将就文强案再开一次庭,主要是就青绿山水画的真伪和价值再次进行质证。

据新华社、中新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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