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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动辄扣以某地恶名

2010-04-21 01:18:11 来源:长江商报

日前,有网友在桂平市政府论坛爆出惊人内幕,称广西桂平有一伙专门利用黑客手段盗窃时评稿件,发表到各大媒体骗取稿费的人,网友称之为“文贼”。而在维基百科上,桂平市更被冠上了“中国文贼之乡”的恶名。(4月20日《信息时报》)

对于如此嚣张的文贼,笔者向来感到深恶痛绝和非常气愤。这不但败坏文坛风气,还使一个地方深受其害。但是,动辄把“中国文贼之乡”扣给一个地方,无论如何都是让人感到震惊和觉得非常不妥当的。

毕竟,偷盗别人文章的文贼是少数,而广西桂平市是一个拥有180多万人口的县级大市。如此给某地扣恶帽,既体现了某些媒体的轻浮,又反映一种以偏概全的歧视。这就像早些年,有极个别河南人在深圳行恶令众人憎怒时,当地公安机关挂毫不理会所有河南人的感情轻浮地打出横幅污蔑全体河南人一样不妥。

也许,“中国文贼之乡”的提法与写法,除了表达一些人对文偷的气愤之情外,还有想借此来吸引读者眼球,引发轰动效应。但是,要知道,这样的提法与写法,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所不应该的。我不反对对一切恶行进行包括文字上的讨伐,但是坚决反对动辄对某地或某地域的人进行整体性的污蔑和扣以恶名。

对于文贼,我曾经在某著名时评论坛里进行过严正的讨伐,但有鉴于自己精力有限和文贼的嚣张而无奈地自动放弃了。当然之所以放弃,更多的是自己力所不能和现实维权环境恶劣之故。

我知道,“中国文贼之乡”的提法很可能是源自时评作者,但我更知道时评作者都是动辄讲道理、讲法律讲法规,以及努力为和谐建设鼓与呼之人。假如,这不雅之词,果真是出自时评作者,那么他如此轻率地给某地扣上恶名,难道自己不为此而感到脸红吗?

对于怎样严惩文贼,净化写作投稿环境,维护作者权益,我想,首先被盗作者自己要勇于举报和敢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当然,在作者维权成本居高不下的现实语境下,作协等组织应该主动维护作者权益,坚决打击可恶的文贼。

◇ 梁奇(广西桂平 职员)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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