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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获罪令依法行政蒙羞

2010-04-21 01:18:37 来源:长江商报

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这话满含宽容与自由。真话就属于一种观点,并非一定得准确,表达个人真实想法的话,也可称之为真话。说来奇怪,N年过来,在官场,居然会出现“讲真话越来越难”的尴尬局面。为什么难呢?原因无非两点:一是讲真话没人听,讲了也白讲;二是讲真话会招致打击报复,远不如讲假话带来的收益高。在这样的语境下,官场话语体系中往往存在着去真存伪的现象。

很明显,讲真话越来越难的主要原因是第二点。如果讲真话没人听也罢,但作为一种符合人性和法治的表达自由或发泄方式,真话依然有着极其深厚的生存土壤。而一旦让这种表达的自由和方式被人为地围剿之后,不好的示范效应自然将真话一步步逼入死角。这不,又一个“因言获罪”产生了:

3月11日,湖南双牌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举行开幕大会。会上,县政协委员胡佐军作了关于招商引资的发言。发言“很有水平,指出了招商引资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然而,这一“有水平”的发言却引起了县委书记郑柏顺的不悦,胡佐军因此被责令检讨并停职。(4月20日《信息时报》)

胡佐军“有水平”的发言,这里就不重复了,大家找相关新闻看看。平心而论,胡佐军的发言即便无水平,但从发言也绝看不出他“有政治野心,目无组织纪律,个人英雄主义膨胀”,更没有涉及国家机密。至于书记为何要发怒,有人说是胡佐军讲出了招商引资存在的一些问题,更多的人说是他“说话语气像书记”,抢了书记的风头,不管事实如何,书记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如果说古时的文字狱、因言获罪案例令人发指的话,那么当今社会的“因发言而遭受处分”亦令人心寒。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十七大提出尊重公民的表达权、监督权,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站在现代法治的角度看,批评监督政府是现代国家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是现代政府自我检视、自我完善的必要一环。胡佐军身为政协委员,大会发言更是其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主要方式之一。具体到胡佐军而言,其发言不管是对错,都是其行使表达和监督权利的自由,他是否“有政治野心,目无组织纪律,个人英雄主义膨胀”,也断不能由个人随意给其盖上大帽的。

现实中,一些地方官员较低的政治觉悟和法治意识,是导致真话难行的最大掣肘。从召集开会到处理胡佐军,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我们还看不到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的东西,自始至终,都赫然印着“权力”二字。这是胡佐军的悲剧,更是依法行政的悲哀。

常说,和谐社会是让人人有饭吃,让人人有话说。这个有话说,绝不是动用权力威逼、打压真话之后,剩下的一片附和之辞。从胡佐军委员因言获罪事件看出,政府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的先决条件,就是要让人民批评监督得安全,不能让批评监督成为一件高风险的事儿——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保障制度,更要做到违法必究,让批评监督者不再担心受到报复或追究,而让不愿意接受批评监督者,以及打击报复批评监督者付出惨重代价。

◇ 本报评论员 邓子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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